作者v27185 (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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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97年国科会补助科学志工团队计画 邀请书
时间Tue Sep 9 11:36:15 2008
一、目的: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科学教育发展处(以下简称国科会科教处)依据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推动科学志工实施方案」,为补助科学志工团队,协
助国内学与技术研究发展及科学普及工作之推动,特订定「补助科学志工团队
计画」,欢迎各科学志工团队依本邀请书之说明,提出计画申请书。
二、申请团体:各科学志工团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始得提出计画申请书。
(一)依法设立之各类组织及团体
(二)各级公私立学校及公营机关组成之团体
(三)各民营机构及公司行号组成之团体
三、申请计画主题:需符合下列三大服务主题之一。各科学志工团队得依各主题,招募对
科普教育有兴趣与热诚之现职、已退休之中小学教师或科学与技术之研究、发展、推
广或科普教育工作者或大专院校学生等,进行志工培训。
(一)生态环保科学主题:
以提供大众节能减碳与关怀海洋等科普知识为核心。
(二)特殊族群关怀主题:
如:有关原住民、偏远地区居民、外籍配偶、都市低社经学生及身心障碍者等
之科学辅导活动。
(三)科学志工创意主题:
以发挥创意拓展科学志愿服务新主题为目标。
四、申请计画内容:需具备从事下列服务项目之一。
(一)科学普及
科学志工参与科学普及相关活动,例如:
1.科普读物编撰之谘询
科普读物包含科普之出版品、漫画、动画、影片及网站等。
2.科学志工网站之建置
包含科学志工之招募、登录、管理、讯息交流、国内志工团体联络、国外相关
团体交流、科普及志工相关网站之连结等。
3.科普阅读之导读
4.协助科学活动之设计、指导及参与
科学志工协助相关的科学活动设计、带领科学活动之进行及参与大规模调查性
之科学活动等。
5.科学展览之导览
6.科学志工之培训
(二)科学与技术研究、发展及推广
科学志工至大、中、小学,协助下列工作:
1.研究发展工作之辅导
如:研究计画研拟、研究计画书撰写、研究方法及研究论文撰写等之谘询指导。
2.实务经验之辅导
如:业界实务经验、问题、技术之传授、辅导及交流。
3.支援国科会及所属机关科技行政工作。
五、申请时间:97年9月8日至97年10月17日受理申请,光碟邮寄申请以邮戳时间
为凭;线上申请及电子传递至97年10月17日24:00截止收件。
六、执行期限:98年1月1日至98年6月30日
七、申请作业:
(一)各申请团体上网登记为科学志工团队(
http://nscvolunteer.nchc.org.tw)
,取得团队编号後,得提出计画申请补助;继由国科会科教处进行计画审查
作业。若逾期、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二)申请应备文件:
1.科学志工推动科学普及计画申请计画书(如附件一计画申请书)
2.各团体之立案证书(请扫描为pdf档)
3.上网登记科学志工团队之编号证明文件
(三)申请方式
将完整之应备文件以线上、电子或光碟邮寄方式申请,兹进以说明如下:
1.线上申请:至补助科学志工团队计画线上申请作业平台
(
http://nscvolunteer.nchc.org.tw)进行线上申请作业。
以先前登记为科学志工团队之帐号及密码进行登入後,填写相关资料并将档案
上传即可完成申请程序(档案大小以10MB为上限)。
2.电子邮寄:电子邮寄至
[email protected]信箱。
3.光碟邮寄:挂号邮寄至「300新竹市科学园区研发六路七号国科会科学志工团
队」。
(四)每一团体限申请一项计画
八、计画审查:
(一)由国科会科教处邀学者专家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作业。
(二)审查项目:
1.计画团队妥适性(20%)
2.计画价值及原创性(20%)
3.计画内容(60%):适切的主题内容、合适的对象、有效的活动(及执行)
方式、严谨的评估、促进志愿服务的激励措施。
(三)审查结果将於97年12月行文回覆。
九、经费补助及核销:
(一)申请之计画经审查通过後,补助科学志工交通费、保险费与误餐费,以及计
画运作需要之耗材、物品、邮电与杂项费用等,每一计画至多新台币贰拾万
元整。
(二)经费拨付与核销
1.核定补助经费分两期拨付。申请之计画经审查通过後,应於二周内备函挂号
邮寄缴交拨款需要文件(如附件二领据证明表及附件三计画执行同意书),
以拨付第一期款(即核定补助经费总额之百分之六十)。
2.於活动结束後一个月内(即98年7月31日前),备函并检附附件二领据证明
表乙份及成果报告书(附件四经费支出明细表、凭证影本、附件五成果报告
表等结案之相关资料)二份,挂号邮寄至国科会科学志工团队,以办理第二
期款(即核定补助经费总额之百分之四十)核拨相关事宜;同时,并需将活
动成果报告上传至补助科学志工团队计画网站,以完成结案作业。结案报告
书之内容及完成时间,将列为下次补助审核参据。
3.受补助之各科学志工团队亦可开立单位正式领款收据(记明日期、缴款人、
金额、事由、负责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核章等,并加盖单位印信之正式收
据)浮贴於附件二领据证明表上。
4.依「审计机关审核团体私人领受公款补助办法」规定,结报时得免附原始凭
证,请团体会计单位自行保存,以利审计机关查核(请各受补助团体提供凭
证影本,以为经费运用之参据)。
5.各科学志工团队对於本补助计画款项之支付,应依行政院主计处订定之「支
出凭证处理要点」规定办理,并取得原始凭证(如三联式发票、收银机统一
发票、免用统一发票收据等,不接受手开二联式发票。同时,凭证应清楚注
明买受人、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及大写金额;可接受时间为98年1月1日
至6月30日)。各项支出原始凭证经查核,如有未依补助用途支用或浮报、虚
报等情事,依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规定办理。
6.交通费补助行程中必须搭乘之大众交通运输工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租车费,
并依台湾铁路管理局最高等级列车定价核支。耗材费单价不可超过新台币
10,000元。误餐费每人每餐以新台币100元为上限,茶点每日最多两场,每人
每场以新台币25元为上限;以上核支需详附开会通知或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7.其他未尽事宜,悉依「国科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补助经费项目、支用原则及
其他注意事项」、「中央政府第一级及第三级用途别科目分类定义及计列标
准表」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
(一)补助活动各式文宣、场地布置或相关手册等文件,请将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
会列为主办单位,办理计画之「OO科学志工团队」列为执行单位;此外,若
有相关电子网站与文件,
请与国科会科教处网(
http://www.nsc.gov.tw/SCI/)、
国科会科学志工网站(
http://www.svtw.org.tw )相连结。
(二)请确实按计画书及经费预算执行,国科会科教处拟不定期派员访视,了解服
务情形,做为日後推动之参考。
(三)依据志愿服务法,受补助之各科学志工团队应对志工办理教育训练(欢迎至
科学志工网站使用科学志工线上基础训练教室),以保障受服务者之权益;
此外,应依服务环境提供志工相关保险,以保障志工之权利。
(四)请各受补助之各科学志工团队配合至内政部全国志愿服务整合系统
(
http://vols.moi.gov.tw),登录志工相关基本资料,以推动志愿服务业务
电子化及服务归户。
(五)对於受补助之各科学志工团队,国科会科教处将办理成果发表会,时间及地
点另行通知;此外,并拟另定相关表扬办法。
(六)联络资讯:
计画窗口:邱小姐
电话:(03)5776085转247、251
传真:(03)6669461
地址:300新竹市科学园区研发六路七号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0.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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