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ikohuang (k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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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募] 台北市 市凤凰志工召募训练
时间Thu Feb 28 09:35: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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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凤凰志工召募训练
一、报名时间:97 年1 月30 至97 年3 月1 日止
二、面试时间:97 年3 月7、8 晚上19:00 至21:00
三、面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四、召幕名额:30 人
五、上课时间:3 月29 日起至4 月20 日每个星期六、日〈08:00-17:00〉
共计64 小时〈包括志工应有的角色与任务二小时、社会资源
与志愿服务二小时〉
六、分队见习:5 月1 日起至7 月31 日止〈由资深学长带班教导〉
七、召募对象:
(一)20 岁以上、40 岁以下之身心健康中华民国国民。
(二)设籍并居住本市且未参加其他义勇或民防组织者。
(三)高中以上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四)具有助人热忱与服务志趣,且愿提供余时参与救护及其相关工作
者。
(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责或感训处分之裁决确定者。但因过失犯罪
者,不在此限。
八、召募流程:
〈一〉填妥报名表後,以电子邮件报名: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二〉相关文件审核通过人员,采E-MAIL 方式通知参与面试:
〈1〉以第七项条款审核。
〈三〉面试会谈项目:
〈1〉 观念沟通。
〈2〉 自我表达。
〈3〉 加入凤凰志工原因〈以文字叙述〉。
〈4〉 面谈7 日後以E-MAIL各别通知,录取者接受第一阶段课程训练。
〈四〉召募人员如已有初级或以上之救护技术员资格,仍应於参予4/19 之笔试及4/20 之术科测验,合格後共同接受分队紧急救
护见习课程【3 个月】,考核通过後,使得正式纳入编组。
九:受训流程:
〈一〉 EMT I (初级急救技术员)训练课程。
〈二〉 经期末考试及考评合格後,安排救护车实习三个月(每周
一次,每次为19:00~22:00)。
〈三〉 经期末考试及考评合格後发予EMT I 结训证明。
〈四〉 经期末考试及考评合格後,申请加入义消编制,并安排至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所属消防分队正式参与协勤工作。
〈五〉 在分队协勤,参与任务派遣一年期满後发予EMT I 合格证明
书。
十:受训注意事项:
〈一〉 受训期间不得旷课,请假时数不得超过八小时。
〈二〉 受训学员任意旷课,即刻退训,不得异议。
〈三〉 受训学员请尊重授课讲师及带班学长领导。
〈四〉 受训学员态度及行为不佳者查证属实即刻退训,不得异议。
〈五〉 受训学员请注意自我服装仪容(一律着长裤,不得穿凉鞋)。
〈六〉 受训学员平时上课表现,列为结训总成绩考核重点。
十一:见习流程:
〈一〉 受训人员训练课程结束後,笔试及术科及格者,填具切结书
【附件1】,方可参与分队紧急救护见习课程,见习满3 个月,
考核通过者【附件2】,纳编为义消并参加新进义勇消防人
员基本训练及专业训练。
十二:服勤总则:
〈一〉 编列分配为隶属各消防分队凤凰志工人员,每周须在隶属
消防分队协勤三小时以上。
〈二〉凤凰志工人员服勤时段为每日下午十九时至二十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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