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Volunteer
标题Re: [问题] 关於志工的一些问题
时间Thu Nov 15 20:09:32 2007
※ 引述《panda312 (熊猫一族)》之铭言:
: 关於志工证的取得
: 可是要怎麽知道哪边有研习的活动呢
那我提供一个机会:
不一定一辈子要在这里服勤,但可以在这边拿到你的第一本志工证!
中华民国荒野保护协会
志工基础训练课程
【主办单位】荒野保护协会台北总会
【课程日期】2007年12月22-23日(六、日)
【课程对象】会员、志工及社会大众(以内部志工为主,人数暂无设限)
【课程费用】(依报名人数调整)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07日(满20人始开课)
【报名方式】请向总会秘书处行政部报名(02)2930-3193分机19
【缴费方式】报名完成後通知缴费
【上课地点】台北市兴隆路一段113号 荒野保护协会台北总会B1荒野教室(暂订)
依报名人数调整合适上课地点
【注意事项】请於第一天缴交一寸半身照片乙张,制作志愿服务纪录册使用。
详细课程表请跟荒野取得联络後索取.bbs无法附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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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第二次的志工基础训练终於敲定在12/22-23举办,
同时为了让更多已服务多年的夥伴可以更顺利的符合法规
这一次我们尝试着先接受报名再寻觅合适的场地进行授课的模式,
甚至费用也是依参加人数来订定
所以请大家告诉大家,今年度的志工基础训练就在12/22-23,错过就要等明年罗!
赶快来报名唷!!!
PS:附带说明志工基础训练课程的重要性~
1. 依据志愿服务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略以:
「志工服务年资满三年,服务时数达三百小时以上者…
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志愿服务荣誉卡。」另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志愿服务法施行前志工服务时数不予采计。
惟志工如於本法施行前即於该运用单位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志工可於取
得志愿服务纪录册後补行登录自九十年一月二十二日起之服务时数。
2. 完整参加课程训练且无迟到早退者,将颁给基础教育训练结业证书(加
上特殊教育训练证书,可回原服务单位申请志愿服务纪录册)。
3. 志愿服务法第二十条规定:志工服务年资满三年,服务时数达三百小时
以上者,得检具证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核发志愿服务荣誉卡。
志工进入收费之公立风景区、未编定座次之康乐场所及文教设施,凭志
愿服务荣誉卡得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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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31.153
1F:推 doreamonant: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网址呢?荒野的网站上找不到说@@感恩 11/16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