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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E.164网路电话门号申请 二类业者寄望转售制度脱困
时间Thu Nov 23 10:39:38 2006
E.164网路电话门号申请 二类业者寄望转售制度脱困
通讯监察加上网路互连2大关卡 相关业者服务上路难
【电子时报2006/11/22记者钟惠玲/台北】
经营E.164网路电话业务得通过通讯监察标准及完成网路互连这2大关卡,这对
一类电信业者来说吃力,对二类业者来说更难过,因此有部份二类业者对申请
E.164网路电话执照保持观望态度,希望日後再透过门号转售方式取得E.164网
路电话门号,以避开上述2大申请关卡。
台湾从2005年11月即开放申请E.164网路电话门号,但受限於申请者设备必须
符合通讯监察标准,以至於进度迟滞,一直到日前才有新世纪资通与是方电讯
通过通讯监察标准,获得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核准经营E.164网路电话
业务。
不过相关业者的服务何时能正式上路,还要等其完成与其他业者的网路互连,
而这一部份的难度对业者来说,不见得比通过通讯监察标准来得轻松,所以就
连率先获得核准的新世纪资通也评估服务可能要2007年第二季才会上路。
目前已有多家一类与二类电信业者申请经营E.164网路电话业务,不过也有二
类电信业者保持观望态度。业者私下表示,通讯监察与网路互连这2个难关是
申请执照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如果只从已取得执照者取得门号转售,就不用面
对上述问题,虽然主导性没那麽强,等於是当「二房东」,但基於与各一类业
者进行网路互连可预见会遭遇困难,所以转个弯,也可走另一条门号转售的路
就好。
业者也指出,为符合通讯监察标准所需的资本支出的确对於二类电信业者来说
太高,所以二类业者才会希望透过门号转售制度取得门号。
依照法规,只有一类业者与资本额在新台币5亿元以上的二类业者才能向NCC申
请E.164网路电话执照,资本额在5亿元以下的二类业者只能向一类业者申请门
号转售,且不得将门号再转售出去。
至於有二类业者担心申请转售时如遭拒绝或延宕,会有不公平竞争的情形,
NCC则表示,法规有明订者就照相关法规处理,如果没有就由业者自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再报请NCC处理,至於门号转售的价格,属於商业行为,NCC不会介
入。
参考网址︰
http://member.digitimes.com.tw/default.asp?Url=/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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