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cholove (可爱小球球)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证据] audreytang唐凤站内信误导_4(电视受访内
时间Sun Jul 5 19:05:35 2020
※ 引述《audreytang (凤)》之铭言:
: PTT 法务您好,在此提出答辩:
: 检举人 chocholove 在本板所提出之私信内容,经上述讨论已经澄清,
: 内容与事实并无不符。
: 至於该网友所指称我应该「要求媒体澄清」云云,或引述其他抹黑攻击
: 之内容,实已超出 PTT 站务、板务范围,恕不在此回应。陈述完毕。
: 感谢
: 凤
谢谢被检举人把争议拉回主线,
再此提供另一个证据,再次证明被检举人的私信说法与公开发言不符。
2017-02-13 宝岛联播网郑弘仪访问 :: SayIt
https://reurl.cc/nzGOjl
唐凤
还好耶!
因为我目前就是已经有跟八只猫、两只狗一起住,所以其实已经有一个家庭了,
然後也有另一伴,至於我们结婚不结婚跟这一些猫、狗的继承遗产都没有关系,因为毕竟
牠们不是人类,所以也不会催我结婚。
郑弘仪
天啊!你有八只猫啊!你要怎麽照顾啊?
唐凤
对,所以我入阁之後,其实大部分是请人照顾,因为真的有时候忙不过来。
郑弘仪
是,是,因为我家里有养了两只猫、一只狗,所以我知道其实要顾牠并不容易,特别狗是
需要遛的。
唐凤
真的不容易。
但前面答辩:"
2016 年 10 月我已搬至信义大楼,此後我即未曾再回到原居住地居住.."
2016.10月入阁,2017.2月受访仍然提及跟狗一起住,历经4个半月,
如果狗没有跟你进官舍,或是你未曾回原居住地,是要怎麽住一起? 哈罗?
并说在忙的时候请人照顾,也知道照顾很不容易,难道不是以饲主的立场讲这些话?
而前面答辩"
我并非所指动物的饲主,亦非由我负责照顾。"两者说法岂不矛盾?
父母可以说因为小孩有请保姆或送托儿所,虽然住一起,但不算养小孩?
在此简单整理一下时序:
2016.10入阁
行政院网页:"我家的宠物:七只猫和
两只狗,是同伴动物,不是宠物喔。"
2016.11 电视专访:"就是一起住 大概目前就是
两只狗 然後七只猫"
2017.2 广播专访:"我目前就是已经有跟八只猫、
两只狗一起住"
2020.5 私信网友:"
入阁後从未养狗"
如此之矛盾,这样不是站内信不实讯息误导? 哈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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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155.21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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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ocholove (180.217.155.213 台湾), 07/05/2020 19:12:57
※ 编辑: chocholove (180.217.155.213 台湾), 07/05/2020 19: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