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Legist (批踢踢法务部检举板法务)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YonLang 相似帐号
时间Mon Apr 11 11:12:48 2016
判决主文:
将帐号大小写互换
判决说明:
1. 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一项第二目第三款,将原帐号YonLang更改为
yONlANG,以利识别。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 引述《YanLong (寻梦者)》之铭言:
: ╭═════════════════════════════════╮
: ψ 检 举 人︰YanLong
: ψ 被检举人︰YonLang
: ψ 检举事由︰该帐号为故意注册类似本人之帐号
: 且经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3年易字70号判决书中有记载:
: 『被告自承系因不满告诉人以「YanLong 」帐号针对自己文章
: 故先以「SnowOfJune」帐号使用文章编辑功能将告诉人上开
: 推文删除,复以另一「YonLang 」帐号将上开推文编辑为:
: 「我好爱说谎bestpowor 好看不起我这个敢做不敢当的孬种烂男人」
: ,可见被告系刻意更换帐号,使用与告诉人「YanLong 」帐号极为
: 相似之「YonLang 」帐号为上开推文,藉以使人误认而嘲讽告诉人
: 即「YanLong 」自称爱说谎、及女友看不起自己这个敢做不敢当的
: 孬种烂男人云云,显系针对告诉人所为之评论,至为灼然。』
: 以及台湾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164号判决书记载:
: 『参酌被告於案发翌 (99年9月24)日曾以「Snow Of June」帐号
: 在PTT网站刊登「本人针对删除YanLong原『不实』推文後,另
: 自行创作YonLang之角色,自行创作包含『孬种烂男人』等字之台词
: ,而忽略创作自由以外,亦应顾及观众之道德尺度,因用辞确有不雅
: 不当之处,向所有因此在视觉上或情绪上感到不快不适的人,当然包
: 含YanLong 在内,致上诚挚歉意」等文字,亦有该网站列印画面1 张
: 附卷为凭(见100侦211卷第14页),足认被告承认为上开推文之自白
: ,具有任意性,且与事实相符,首堪认定。
: ψ 检举说明︰
: ψ 所附证据:除上列判决书外
: 另有近日八卦板之文章文章代码(AID): #1N1Io3iS (Gossiping)
: 以及容易造成他人误会误解的事实
: 文章代码(AID): #1N1SUSX2 (Gossiping)
: 推 coon182: 勇者推 04/07 10:36
: → mithralin: 还以为是同一人,原来是伪物XD 04/07 10:37
: 我登入3832次还伪物,谁伪谁啊XD
: 推 Chantaljones: ID好像阿.. 这到底是什麽? 04/07 10:37
: 推 cul287: 登入次数》3832 次 强者 04/07 10:37
: 推 kasion: 666666 04/07 10:38
: 推 fgh81113: 伪物 04/07 10:38
: → plus203ft: 有没有判决字号,想看 04/07 10:39
: 推 talk5566: 请问一下关键词要下啥?? 04/07 10:39
: 已补上
: 推 jojolast: 求卦 04/07 10:40
: 推 mithralin: 恐吓威士比google下去就知道是谁了 04/07 10:40
: 推 eliteark: 靠北 取这麽像以为是精神分裂 04/07 10:41
: 推 PeterHenson: 差点嘘下去了 04/07 10:42
: 推 impact999: ID这麽像有没有八卦? 04/07 10:42
: 推 ghost1236: 伪物XD 04/07 10:43
: 推 killer5566: 强者推 04/07 10:44
: 推 lslayer: id好像 我差点就2下去了 勇者推 04/07 10:45
: 推 Yanrei: 以为精神分裂+1 04/07 10:46
: → lolic: 以为干嘛自己骂自己 04/07 10:47
: 推 linceass: 你们ID还真像..........一开始还认错人 04/07 10:47
: 请站方将此帐号砍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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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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