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cean5566 (烟大屌熟男)
看板Violation
标题[证据] kageo101擅自使用本人推文为签名档
时间Sat Nov 7 10:57:37 2015
※ [本文转录自 ocean5566 信箱]
作者: kageo101 (kageo)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有内乱罪 外患罪 的八卦吗?
时间: Wed Nov 4 01:20:06 2015
《中华民国刑法》中有制定内乱罪(第100条至第102条)、外患罪(第103条至第115条)
[3]以及妨害国交罪(第116条至第119条)[4],其中刑法第一百条已修改为限以暴力胁迫
者有罪)[5]。
内乱罪:
第100条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
迫着手实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
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1)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4) 行政函释(1)
第101条 以暴动犯前条第一项之罪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死刑
或无期徒刑。
预备或阴谋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
第102条 犯第一百条第二项或第一百零一条第二项之罪而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立法公布於1935年1月1日,同年7月1日连同《中华民国刑法》全文
共357条一同实施。本条文於1928年之刑法草案(共387条)颁布时,原为刑法第103条,
後来於1935年颁布後,方改列为第一百条。
这个条文於1992年修正。这项修正,被视为是台湾推动民主运动及人权保障的重大成就。)
外患罪:
第103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该国或他国对於中华民国开战端者,处死刑或无
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4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於该国或他国者,处死刑或无期
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预备或阴谋犯第一项之罪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略)
台湾真的有人被判过(或即将)内乱外患罪吗?
好像没听过耶,有八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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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 用手机逗弄男童「小弟弟」 社区总干事挨
时间 Thu Sep 10 20:23:07 2015
1F:→ oce***566: 干~又是某族群~恶心 想吐!!!!!!!!
标题 Re: [问卦] 在捷运上碰到小萝莉应该怎麽办啊?
时间 Thu Sep 10 20:22:59 2015
2F:推 oce***566: 小头快爆炸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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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6.123.19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446571212.A.FED.html
3F:推 lawyer5566: 有...刑法100条修正前 很多... 11/04 01:20
4F:→ dearjohn: 未来拿来套在马英九身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 11/04 01:20
5F:→ heero0333: 大陆领土是我国地区 没这问题 11/04 01:20
6F:推 a1122334424: 二条一 11/04 01:20
8F:推 ilove360: 中华民国流亡中,任何法律皆不适用! 11/04 01:21
9F:→ artyman: 所以马是要御驾亲征 去抓习吗? 11/04 01:21
10F:→ leron: 蒋光头早该枪毙这种叛徒 11/04 01:21
12F:→ romusutoru: 写给百姓看的 11/04 01:22
13F:→ foolfighter: 张显耀都不适用了 11/04 01:23
所以都用来办人民罗?
那当官的犯罪怎麽办?
※ 编辑: kageo101 (36.226.123.197), 11/04/2015 01:24:09
14F:推 Leeng: 只针对危害国民党的才算 11/04 01:27
15F:→ krishuang: 马:法院都我的人 ㄏㄏ 11/04 01:30
原来乳齿ˊ_>ˋ
所以我们的法官法院都是废物罗?
※ 编辑: kageo101 (36.226.123.197), 11/04/2015 01:34:18
16F:→ foolfighter: 张显耀是官,当初就放风声他通中共不是外国人 11/04 01:32
17F:→ silentence: 以前被KMT拿来迫害异己用的 11/04 01:37
18F:推 Drkate: 104预备犯! 11/04 01:53
最近要出国的有两个你在说谁?
我是希望那两个都可以进去关啦
※ 编辑: kageo101 (36.226.123.197), 11/04/2015 01:59:19
19F:推 gn02997179: 两蒋时代的KMT专用法条 11/04 03:1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ocean5566 (124.218.6.200), 11/07/2015 10: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