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yagaaa (屋加尔特)
看板Violation
标题[证据] 不服Violation板判决
时间Fri May 22 22:45:11 2015
※ [本文转录自 PttLaw 看板 #1LNmJoFw ]
作者: xup6xu6 (一人一只鸡翅膀) 看板: PttLaw
标题: [申诉] 不服Violation板判决
时间: Fri May 22 18:29:02 2015
1.申诉人ID:xup6xu6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swattw
(b)文章编号:
#1LNlCKxV (Violation)
3.欲申诉之判决︰
判决主文:
xup6xu6处罚单一张
判决说明:
使用者xup6xu6於本板检举时,内文「说是ptt之害虫也不为过」合於本板板规第五条
之规定,依前後文意有贬损他人人格之实,故予以罚单一张。
4.不服理由︰
原文:
此人钓鱼、说谎、引战、滥诉、开分身带风向、又说谎,最後被抓包还能嘻皮笑脸
假检举、真挑衅,种种恶行,说是ptt之害虫也不为过
以上所陈述的皆为事实、也有证据,最後评论
说是ptt之害虫也不为过
也就只是贴近事实罢了
难道陈进兴杀了人也不能将他评论为是社会害虫吗?
再者
说是ptt之害虫也不为过,有前因後果,完全是可受公评的语句
就类似"害群之马"之意,原文检举说是人身攻击会不会太夸张?
这判决完全不合理
5.支持贵申诉人理由所需之证据︰
此处删除个资
这个人过往的不良纪录族繁不及备载,从每一篇被检举的文章下去挖都是一连串的肉粽
和那麽多不同的人起过纷争,难道这麽巧都是别人故意针对他吗?
而且前脚检举别人使用分身,後脚换自己被抓包用分身带风向,还否认狡辩实为可笑
这麽多影响其他PTT使用者的不良纪录,评论他为PTT的害虫为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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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2.23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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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xup6xu6 (36.232.231.194), 05/22/2015 19:27:53
※ tryagaaa:转录至看板 Violation 05/22 22:4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tryagaaa (61.223.3.108), 05/22/2015 22:45:11
※ 编辑: tryagaaa (61.223.3.108), 05/22/2015 22: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