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catsange1 类似ID
时间Thu Sep 11 22:02:51 2008
判决主文:
使用者 catsange1 已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故意或过
失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判决砍除ID之处分。
判决理由:
由检举人所附证据观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之帐号於外观上容易造成辨认之
困难,且注册天数尚少即使用与检举人相同之昵称,企图妨碍原使用者之用意明显,
故作此判决。
法务 brainfighter 2008/9/1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166.208
※ 编辑: brainfighter 来自: 118.160.166.208 (09/11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