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max (面临更大的挑战)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h5623 灌爆我信箱
时间Sat May 17 13:17:14 2008
判决主文:
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六条之规定,提出检举时,必须注明检举人
、被检举人、检举事由与证据,检举人及被检举人须填载明确,检举事由须秉实
详述,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故本院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本案中,检举人 belleville 未依本板检举规范所制定之以「转录证据」方式为
之,而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十六条之规定所附证据须充分真实之部
分。故予以驳回。
请检举人参考下一位检举人之举证方式,再发一次检举文,格式正确法务会尽快
处理。大量塞爆信箱请依这样的规范处理,检举文一篇、证据文两篇(一篇列出
信箱列表,另一篇列出其中一封信之内容,内容那篇以直接转录之方式为之。)。
实习法务 alanmax 200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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