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sakuya3l2l08用相似ID侮辱本人
时间Wed Mar 12 20:40:28 2008
判决主文:
使用者 已违反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故意或过失
注册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故判决更改被检
举人 sakuya3l2l08 帐号为 sakuya3L2L08,以资区别。
判决理由:
由检举人所附证据观之,检举人与被检举人之帐号於外观上容易造成辨认之
困难,故更改其帐号。
法务 brainfighter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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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kkeiD0G:转录至看板 MACAU 04/07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