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ce11ur挑衅且注册相似ID致先注册者受影响
时间Mon Jan 7 23:16:59 2008
判决主文:
相似ID违规应由权益受损之本人亲自提出检举,不得由他人代为检举。故本
案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第三款之规定,"故意或过失注册
与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帐号,经该他使用者申诉影响其权利者。",相似ID应由权
益受损之本人亲自检举,本案由他人代为检举,不合规定,故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法务 brainfighter 200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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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52.18
※ pakkeiD0G:转录至看板 MACAU 04/07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