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判决] Anchorj 於聊天室洗板一案
时间Wed Aug 15 17:27:22 2007
判决主文:
检举人 sam37520 Vicky0124 idkfa0 kevistar 检举被检举人 Anchorj
於聊天室中快速洗板一案,因检举人所提之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昵称之使用者
为 Anchorj,故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检举人 sam37520 Vicky0124 所检附之证据,并无法证明 Anchorj为该
昵称之使用人;检举人 idkfa0 所附之证据,虽能证明该昵称之使用者为 Anchorj,
然於该篇证据中,并无任何不当之违规行为;而检举人 kevistar 并无提供任何
证据,故此案全部所附之证据,并无法证明最先闹板之昵称使用者为Anchorj,
故裁定驳回,不予受理。
法务 brainfighter 200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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