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哔子的哔哔大冒险)
看板Violation
标题Re: [检举] marlind水球骚扰
时间Thu Apr 5 02:23:41 2007
判决主文:
被检举人 marlind 其行为并无该当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
第一款之构成要件,故裁定无理由驳回。
判决理由:
被检举人 marlind 所发送之水球 "那我可以摸吗 0.0",就一般社会通念而言
,虽难以认定其为谩骂或骚扰之文字,所以裁定驳回,不予受理。但就本案前因後
果观之,被检举人 marlind 所发送之水球实有不当之处,本院劝告被检举人 marlind
於网路上应多尊重其他使用者,勿抱以幸灾乐祸之心,藉机搭讪其他使用者,如有再
犯,将从严论断。
实习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4/0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0.5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