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tertsai (caster)
看板Vietnam
标题Re: [问题] 越南劳工离职(退职)金相关问题
时间Mon Feb 20 11:15:00 2012
※ 引述《lmdpapala (小朋友总是不够用)》之铭言:
: 想请问各位一些问题
: 有关於 越南政府公告 劳动法-劳工离职金部分的相关规定
: 我有GOOGLE 了一些
: 不过 看的有点紊乱
: 想请问各位 有没有了解这部份的
: 麻烦帮小弟解答一下!!
: 1.越南政府於 2008/12/12 颁布第127/2008/ND-CP号函
: 公告自2009/01/01起 於企业任职满12个月以上的劳工,
: 扣除劳工(含资方)参与失业保险时间後的年资,作为其退职金依据。
: 2.越南劳动部於 2009/05/26 颁布第 17/2009/TT-BLDTBXH号函
: 修订退职金之计算公式:
: 退职金=劳工任职企业获准计算退职金总时间*计算退休金薪资额*0。5
: a.未满一个月,不予计算
: b.满一个月未满六个算,记为0.5年
: c.六个月一上尉满十二个月,记为1年
: d.退休金薪资额以劳动合约终止前6个月平均薪资额计算。
: Q1:自2009/01/01起实行 是说之前的不算 从2009年开始算吗??
以前的照算.假如有员工从2007年进入公司
所以07~08两年的离职津贴由贵公司给予.
另外09~离职时间由员工自行申请失业补助
: Q2:扣除劳工(含资方)参与失业保险时间後的年资.....
: 是说如果 一直都有保失业保险 就不用给劳工退职金??
09年以後的员工若都有参予失业保险.就不用给了
不过若公司有特休的话.没放完的特休还是得一并计算成薪资发给员工就是了
ex.一年有12天特休.3月离职的话(没请过特休).就得多发三天工资给员工
: Q3:据说2008年政策一出来的时候 因为说的不清不楚
: 很多员工要求公司预先支付离职金 否则就要罢工
: 公司当时和员工达成协议 於当时结清
: 到了2009年越南政府才说要离职才给
: 而且大利多是以劳动合约终止前六个月平均计算(工资不停在调涨)
: 现在又在吵 说要补之前不足的给他们!!
: (离职才给 都被跳针鬼隐看不到吗??)
: 才想说 先把法规搞清楚 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 还是说对於离职金这方面 有没有先进是清楚的
: 能否一次说明这相关法规 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 谢谢 <(_._)>
这一点我就不清楚了.应检视贵司是否有跟员工签下协议
不然离职津贴当然是离职後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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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6.251.210
1F:→ lmdpapala:了解了~~感谢您的回应 02/20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