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sonlu919 (祝福双K 但勇士输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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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陆资OTT禁来台 爱奇艺条款9/3上路
时间Tue Aug 18 22:26:55 2020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8185008.aspx
陆资OTT禁来台 爱奇艺条款9/3上路
原文作者:中央社记者梁佩绮、吴家豪台北18日电
为防止爱奇艺以及腾讯等大陆地区OTT来台,经济部正式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
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将代理或经销中国OTT及相关商业服务纳入禁止范围,预告
期满後,将於9月3日正式上路。
在台湾代理爱奇艺会员服务的欧锑锑娱乐公司表示,关於今天的公告,因为目前仍
属於草案预告阶段,尚未实施,也无法预知未来正式公布的法规命令是否会有变化
,因此无法评论或回应。
经济部指出,OTT TV并非开放陆资投资项目,在政治、社会、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
影响国家安全之虞,禁止事项项目表修正後,预告期间为14天,会听取各界意见与
看法,预计於9月1日期满,9月3日公告上路实施。届时违者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86条第4项查处。
经济部表示,爱奇艺科技公司在民国105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子公司,但规划经营的
OTT TV业务并非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项目,未获经济部核准,却能
透过网路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效果。
因此,经济部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2项规定,於8月
13日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人民、法人
、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 TV及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给
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经济部官员表示,推动修法主要是因两岸审查机制不对等,台湾的环境相对自由,
加上两岸条例并未将OTT列为陆资可投资项目,为防范陆资绕很多弯到台湾落地,
才进行修法。
NCC在7月通过「网际网路视听服务管理法」草案(俗称OTT TV专法),将纳管境内
外OTT业者,根据草案内容,未依规定在台取得合法经营权、却提供服务者,包括
提供其网路服务的电信业恐连带受罚。
OTT专法被市场认为是针对中国OTT业者,也被称为「爱奇艺、腾讯条款」。
(编辑:林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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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不意外目前中央相关单位一直想挡爱奇艺,
不过这样的风声鹤唳下,会不会中央还没开铡,
爱奇艺就已经有员工出走潮,影响内部的运作?
PS︰其实个人蛮希望一些在OTT公司上班的潜水版友,
在板上发文分享一下这样企业工作的特色,比方说片源的谈判,
或是在各种场合测试平台看片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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