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mwalker (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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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加播放清单违法吗?海乐影业这麽说
时间Mon May 25 17:47:01 20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5/616378
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苹果即时 2015年05月25日13:13
北市张姓男大生去年10月,随手将电影《听说》、《天后之战》加入YouTube播放清单收
藏,却遭代理商飞行国际、海乐影业控告违反《着作权法》,此案经《苹果》报导後,大
批网友不满业者作法,上午灌爆海乐影业脸书留言「拒看」、「抵制」,海乐今午针对网
友回应,逐一说明,希望大家能正视「版权」。
在海乐的声明中,提到从新闻报导与网友回应中,不难看出民众对「知识版权」的不熟悉
,民众若无电影版权,就无法上传网路与散布,当网友上网看到时,第一件事应「了解影
片是否有合法版权,而不是急着收到自己的播放清单」。
针对网友质问,海乐影业回应节录如下(Q为网友,A为海乐影业)↓↓
Q:加入播放清单有重制吗
A:加入清单属於「散布」,但智财局於今年1月发文表示此举不违法
Q:在youtube上点选加入(自己的)播放清单,是否属於散播行为亦有争议,并非海乐影
业单方面所说即是。
A:您说的没错 散播行为亦有争议,但在今年1月之前,智财局的法规说明此举是违法的。
Q:为何不抓上传的人
A:上传者我们也同样会抓
Q:为何不告YouTube
A:YouTube上传法规说明,若无版权所属,勿上传。若有侵权之行为,是个人之责人,试
问如何提告。
Q:如何处置上传者
A:依盗版重制处置
Q:怎知道大学生把影片加入清单
A:以电影名称搜寻就可找到清单
Q:对大学生提告,这样对吗
A:其实张男可以选择不和解,让法院审议,若无违法问题,该生也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Q:分享你们文章的人是不是也都要告一下
A:这个应该要回归到 所涉及的"东西",电影版权都以百万方式购入,没有花这钱购买的
人,怎麽能有权散播呢?那我们的文章不值分文,想传就传吧~ 我不会告你 鸠咪
接着为海乐影业脸书声明全文:
今天版上瞬间流量暴增,还以为大家都来看【谁说军中没有鬼】的预告,但原来是这篇新
闻之故。
对於此篇新闻,我们也做了以下说明与回应。
但细节太多,并非能一一解答大家疑惑,若有其他问题也再欢迎来讯询问。
----------------------------我是分隔线--------------------------
感谢大家对於这篇新闻的阅读与了解,
也谢谢大家来留言,提醒我们,也让我们有发言的机会。
首先针对这个新闻我们想做个说明
1. 李律师在第二段表示: 过公司明知网友此类行为不违法,却恶意提高要求和解,恐涉
嫌恐吓取财罪。
但想请问大家,在智慧财产权的规范中,涉及"重制、散播"皆是属於违法行为,对吧!
在YOUTUBE加入播放清单,虽然重制(上传者),但仍属於散播行为,也属违法,因此公司
在此违法行为的提告上,并无疏失。
2. 第四段,智慧财产局在今年1月公布,利用超连结方式上传不违法。
-> 对照第一段说明,事件是发生在10月,智财局公布法文中该行为仍属违法,请问如此
的提告有误吗?
而法律是无法进行回朔,当时犯罪就依照当时法规所审议。
3. 网路新闻与实体报纸有所缺漏,报纸中的最末段有说明: "海乐法务表示: 近期法令颁
布後,已经没有相关的提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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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篇新闻与回覆,不难看出,民众对於"知识版权"的不熟悉。
其实,若无持有电影相关版权,是无法在网路上进行"上传与散布"
当您在网路上看到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是"了解该影片是否有合法版权"
而不是急着收到自己的播放清单。
*智财局本身就是个脑包*,因此已经毁掉音乐产业,
公布这项法令,只是为了顺应民情,还是真的对产业有帮助呢?
大家可以自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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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来留言,也感谢您费心看完这篇回覆。
若您仍对本公司兴起拒看的想法,那也无妨。
只是我们希望,大家能正视 "版权"这项东西,也提醒留意不要触犯(动则有数十万的罚款
)。
当然若您有任何疑问,文中没有回应到的,也欢迎继续与我们交流。
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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