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uunnn (放弃第四局)
看板Viator83Chia
标题[闲聊] 监察员仍是蚊子院.....
时间Mon Mar 23 00:32:55 2009
周五收到监察院的回函
与预期的差不多
只是把文建会的调查报告转知我而已
这份调查报告似有高人指点
但也有所保留 结论只说明未违反文资法而已
(我陈诉违反的法令包含地方制度法与行政程序法)
最关键的行政程序法他们也不敢说没有违反之虞
我老板要是看到这份调查报告後 一定感到识人不明
我陈诉的对象(调查报告称之为"粘员")
他应该说明自己没有违法即可
可是他居然把责任推给"关键的"审议委员会
("关键的"三个字是他说的)
审议委员里面有他硕士论文的指导教授
还有他现在博士班的指导教授(我老板)
根本是欺师灭祖 竟然还敢向我老板告状
我能容得下这种人吗
当然提笔再战!!
幸好我留了几手 这两天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届时连文建会坚守"未违反文资法"的结论也可望被我攻破!
在此要请宝姨宽限几天
已经有明确的构想跟草图 套句辉总说的"问题不大"!
等手边两个案子告一段落 四月起就有充足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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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4.164.6
1F:→ ssuunnn:标题监察院误植为监察员! 03/23 00:33
2F:→ ssuunnn:人称彰化有三员:警员教员与教员! 03/23 00:35
3F:→ ssuunnn:看完调查报告之後才知道彰化应有四员,要加个"粘员"!! 03/23 00:36
4F:推 luisandys:错,五员,还有"肉员"! 03/23 01:38
5F:→ ssuunnn:第二行有误,肉圆应该包含在三员里面了...... 03/23 10:22
6F:推 luisandys:警员跟教员不是每个县都有吗 03/23 17:09
7F:→ ssuunnn:听说彰化特别多,翁金珠就是因为18%议题发酵输给卓伯源.... 03/23 19:43
8F:推 luisandys:所以应该还是五员,"冗员" 03/24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