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wanga (Ian)
看板VISA
标题[北美][H1B ] 取得工签後被追加离职处罚
时间Wed Jul 28 15:21:36 2021
Hi 前阵子刚拿到H1B visa stamp
昨天突然收到HR的信希望我重签offer
薪水title都和之前签过的一样
但就是多了两条:
(1)二年内自愿离职要依比例偿还办理签证的费用
(2)一年内自愿离职要偿还全部的relocation费用
两者都是从今年十月签证生效之後开始算的
我觉得(2)是合理的毕竟我也还没开始报销
但(1)上面根本没写是多少钱 (可能还有律师费什麽的)
而且我都已经拿到签证了才要我签这个
这样跟当时送交移民局的offer就不一样了
查了一下听说劳工局上有写让员工自己花钱办证不合法?
如果到时真的有必要换工作 (不给办绿卡之类的)
只能认赔杀出或看下家要不要吸收了
感觉很不自由想请问这样合不合理?
如果现在不签公司可能会怎麽做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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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95.7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627456898.A.94F.html
1F:→ cchris: 这和复杂;如果是bona fide liquidated damage from H1B 07/28 15:41
2F:→ cchris: who ceases employment prior to an agreed date,有可能是 07/28 15:41
3F:→ cchris: 合法的 07/28 15:41
4F:→ cchris: 如果法律站得住脚,你觉得合不合理就不重要了 07/28 15:44
5F:→ cchris: 美国的雇佣一般都是at will;雇主不需要理由就可以把你辞退 07/28 15:45
感谢C大,看来我至少得让他们把金额写上去再签
6F:推 OUCHRUSH: 没意外应该也只能签吧,没绿卡就是弱势 07/29 01:23
7F:→ OUCHRUSH: 不然就是不签,尽快跳到下家会办绿卡的公司 07/29 01:24
8F:推 OUCHRUSH: 如果被fire,看有无把握在h1b允许的失业期内跳槽 07/29 02:29
感谢O大,看了你的经验分享觉得非常有启发
9F:→ wawi2: 外包公司? 07/29 05:31
非外包但偏新创,觉得身份不稳时还是大厂好一点
※ 编辑: alanwanga (42.76.95.76 台湾), 07/29/2021 10:28:36
10F:推 OUCHRUSH: 偏新创 所以是还没营利或营利很少?那还算情有可原 07/29 10:49
11F:推 mmonkeyboyy: 你把绿卡加进去啊 07/29 15:05
12F:推 OUCHRUSH: 说的也是,counteroffer绿卡也是好办法 07/29 20:04
13F:推 OUCHRUSH: 把你想要的绿卡条件直接转换成可以加在hiring letter 07/29 21:42
14F:→ OUCHRUSH: 上面的文字,然後跟HR说「我也希望加入这一项」 07/29 21:42
15F:→ alanwanga: 担心他们又说办完绿卡再绑几年不然罚钱,感觉没完没了 07/30 09:39
16F:推 mmonkeyboyy: 给他罚 跟新公司谈补偿就好 07/30 10:28
17F:推 OUCHRUSH: 有绿卡後跳槽容易,绿卡申请费真的就没差了 07/30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