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UJIMOTO (呼!)
看板VISA
标题[北美][F1 ] 新的I-20 重新办理签证与否
时间Fri Feb 14 22:24:05 2020
[借朋友帐号Po文]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的情况有点复杂,希望版友能提供一点建议
我是美国PhD C校 (top 5) 留学生持F-1 ,因为和R校的教授研究上合作,
所以拿了R校的研究经费。当初因为一些行政疏失与自己没留意,
那笔研究经费实际上应被归为正式的employment 薪水, 而我却没申请OPT or CPT ,
(R 校的行政人员以为我是R 校学生所以 没跟我要工作证,而我以为因为也是学校机构所以不
需要工作证 )
当我发现这个研究经费这样领有问题之後(大约隔个一年),
我主动告知C校Internatinal office (现在想想自己真的
够蠢,把自己往死里打)
然後C校 Internatinal office 取消了我的I-20
学校上报 USCIS的内容为:
I-20 termination reason :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其他没有多余的remark
I-20 termination 的隔天晚上我就离开美国
我目前已经回台几个月, 之前因为要处理我funding 的问题 C校 和R 校 又拖了一段时间
因为我是做计算科学,所以可以远端工作+SKYPE ,目前正常注册在学
已经不需要修课,现在选的课就是老板的专题研究(学分上没有任何问题)
C校 最近会发给我新的I-20 (with "New" SEVIS number)
我旧的F-1 还没过期(2021 6月到期) , 我预计 2022 或 2023 年毕业
目前在考虑
(1)新的SEVIS I-20+ Old visa 直接入境,
或者
(2)用新的 SEVIS I-20 申请 新的 F-1 visa 之後再入境
事实上我之前有谘询过其他的美国律师,但他们有两派意见(即上面两个选项)
但他们比较不了解AIT 的情况,想问问看板上有经验的前辈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是一个很糟糕的记录,
不管是 AIT 或者 入境海关都有很高的风险,
但是C校 研究生办公室的院长和我的指导教授都有帮我写supportive letters ,
强调我是个认真的学生,有发了paper 也通过PhD candidacy exam
学费+ Stipend 也都没有问题
只是我不确定supportive letters效果多大
谘询过的美国律师告诉我,如果用新的F-1 + 新的I-20 直接入境 不会有任何问题
如果持旧的F-1 + 新的I-20 入境,会被叫到小房间,但不确定遣返的机率是多大
有几个考量点:
(1)我的旧签证明年到期,如果不办签证大概毕业前都不能回台或者
去美国以外的地方开会。 但是又怕AIT 拒签 (我听说拒签会把旧的签证也取消掉 )或者
进入 AP 程序 不晓得要等多久
(我在台湾已经待了3个月,很想赶快回去,家当都在美国,也想面对面跟教授讨论研究)
(2)毕业之後有很大的机率会继续做Postdoc, 到时候如果申请J1 还是不得不去AIT,
我想利用这次有教授、院长的supportive letters 把这件事澄清 (洗白?)
不然"unauthorized employment" 这个纪录怎麽看都很可疑
想请教版上的前辈,我目前的情况再闯一次AIT 办新的F-1
或直接用旧的F-1 入境哪个方案比较妥当
先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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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7]
这篇不久之後大概就沉下去了,不过我想还是更新一下,供其他人参考,当然这种事
还是不要让它发生是最好
後来决定重新申请F-1 签证,关於DS-160 的其中一题:
Have you eve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overstayed the amount of time granted
by an immigration official or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基於"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我最後选择YES,
但是在下方解释了原因
後来2月底去AIT面试,同时准备了C校 & R校 两位教授的supportive letteer
不过後来没有用上,也没有请移民律师协助签证面试。
面试当天面试官一开始问我是不是去念PhD 然後什麽研究领域
之後,面试官盯着电脑看了一段时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我的DS-160
上面的解释,或者其他资讯。 最後他也没再多问其他问题,就直接approve 签证,
没有AP,隔天中午快递就送到了。
我几天前入境的时候,CBP 的人有问我为什麽SEVIS会更动然後为什麽重新申请签证,
我只跟他说C校 取消我旧的SEVIS number 然後发新的给我,但我没多说理由,
也不晓得他在电脑上看到什麽,总之後来是放我顺利入境了。
大概就是这样,短期之内我大概也不会再出境
总体来说算是运气很好,没有被刁难,希望这件事就这样平安落幕。
也谢谢版主与其他前辈提供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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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1.215.248.95 (美国)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581690247.A.A52.html
※ 编辑: TSUJIMOTO (131.215.248.95 美国), 02/14/2020 22:32:21
1F:推 boblu: 听起来很糟 不过 发现错误以後立即告知 这本身并不是问题 02/14 22:35
2F:→ boblu: 你一开始出包以後 早不处理越晚爆会越大包 02/14 22:36
3F:→ cityport: Sevis不同等於没签证 02/14 22:37
4F:→ cityport: “一些行政疏失与自己没留意” 全部都是你自己的错耶 02/14 22:38
5F:推 boblu: 不过现在这样我也不知道怎麽办 感觉唯一能做的是找很厉害的 02/14 22:39
6F:→ boblu: 移民律师 然後原po之前说向律师谘询 是有付钱的还是没有? 02/14 22:39
7F:→ cityport: 隔了一年才发现,你有报税吗?报税时肯定会发现的 02/14 22:41
8F:→ cityport: 你没合法身分,在出境後又继续远端工作? 02/14 22:42
9F:→ cityport: 你这样一直找死,不知道USCIS白眼是不是翻到後脑勺了 02/14 22:44
10F:→ cityport: 我不确定这是几年ban,可能要问其他高人 02/14 22:46
11F:推 boblu: 我觉得楼上想得多了一点 当事人sevis被关掉以後隔天离境 02/14 22:48
12F:→ TSUJIMOTO: 我没说清楚,我发现有问题後马上中止R校的合约 02/14 22:49
13F:→ boblu: 停损点就在那了 之後USCIS才懒得理 02/14 22:49
14F:→ boblu: 然後真要说疏失 发钱的学校确实有很大的疏失 02/14 22:49
15F:→ TSUJIMOTO: 我只是想说,目前研究正常,但是已经没有R校工作合约了 02/14 22:50
16F:→ boblu: 注册的学校则没有任何错 或许严格了一点 02/14 22:50
17F:→ boblu: 直接打黑工 直接被联邦当场抓死 然後打两下手心(并没有) 02/14 22:51
18F:→ boblu: 然後继续念完的例子也一直都有 02/14 22:51
19F:→ boblu: 但这些现在都跟原po无关了 原po现在就是I-20被撤销 02/14 22:52
20F:→ boblu: 被留下很不好的纪录 说实话 状况就是很糟 很难搞 02/14 22:53
21F:→ boblu: 要不就 花大钱找厉害律师拚拚看 02/14 22:53
22F:→ boblu: 要不就 面对现实 做好准备拿硕士学位走人 02/14 22:54
23F:→ boblu: 家当甚麽都可以远端委托他人处理 02/14 22:54
24F:→ cityport: 你不知道USCIS从哪一天开始计算UP呀,是自由心证的 02/14 22:59
25F:→ cityport: 从他开始在R校上班的那天起,他就已经违反F1规定了 02/14 23:03
26F:→ hugh1389: 以旧visa搭新i20 reentry 但会进secondary inspection 02/15 02:39
27F:推 cassine: 觉得两条路都差不多。假设AIT愿意相信你不是故意打黑工而 02/15 06:03
28F:→ cassine: 是R校行政疏失有可能AP後发签证给你,然後在你档案上注记 02/15 06:04
29F:→ cassine: 替你洗白,但也可能拒签 02/15 06:08
30F:→ cassine: 如果选择新的I-20加上旧签证,因为有遣返风险,台湾的航 02/15 06:09
31F:→ cassine: 空公司可能不让你登机,你必须飞加拿大然後尝试陆路入境 02/15 06:10
32F:→ cassine: 又或是用ESTA先挡住上飞机,落地後再尝试。运气好CBP放你 02/15 06:10
33F:→ cassine: 进去,但这个纪录不会消掉;运气不好多一条遣返,更糟糕 02/15 06:11
34F:→ hugh1389: 出境超过5个月就无法reentry 因旧visa自动失效 02/15 06:35
35F:→ cchris: F1不会计算UP;该规定被停止实施;其实原po如果还想回美国, 02/15 09:00
36F:→ cchris: 不该匆忙离境,应该在境内处理/收尾,甚至申请reinstatement 02/15 09:00
37F:→ TSUJIMOTO: 当初先离境是移民律师与学校的建议 02/15 10:00
38F:→ TSUJIMOTO: 加拿大陆地登入有律师提过,不过这是一次性的解法 02/15 10:02
39F:→ TSUJIMOTO: 之後还想待在美国工作,不太可能都不离境 02/15 10:04
40F:→ TSUJIMOTO: 总不可能每次都从加拿大进入 02/15 10:05
41F:→ TSUJIMOTO: 教授的supportive letters不知道能加分多少 02/15 10:08
42F:→ TSUJIMOTO: 我比较想知道遣返和拒签哪个机率大 02/15 10:10
43F:→ TSUJIMOTO: 现在两条选择似乎都是单向道 02/15 10:11
44F:→ TSUJIMOTO: 通常是AIT的人还是CBP的人比较可能愿意听我解释? 02/15 10:18
45F:推 cassine: AIT机会比较大,CBP每天处理一堆奇怪案件大概不会花时间 02/15 10:29
46F:→ cassine: 听你解释 02/15 10:29
47F:→ cassine: 你要诚实解释整件事情就是因为沟通失误产生的误会,最好 02/15 10:30
48F:→ cassine: 把细节交代清楚,然後突显你是双方沟通误会跟行政疏失下 02/15 10:31
49F:→ cassine: 的受害者,博取AIT签证官的同情,只要AIT愿意替你讲好话 02/15 10:31
50F:→ cassine: CBP大概就是拦下来问问就放过 02/15 10:31
51F:→ cassine: 但如果AIT觉得你自己也有责任,那就有可能拒签,这里不是 02/15 10:32
52F:→ cassine: AIT,这种案件也不常见,所以没有太多案例可以对照 02/15 10:33
53F:→ TSUJIMOTO: 目前有考虑找移民律师协助我去AIT重办签证 02/15 10:57
54F:→ TSUJIMOTO: 但我不清楚律师到底能帮助我到甚麽程度 02/15 10:58
55F:→ TSUJIMOTO: 有人有找律师协助这类事情的经验吗? 02/15 10:59
56F:推 boblu: 你出这种大包真的不常见 我觉得每年处理成百上千案的 02/15 11:49
57F:→ boblu: 超级移民大律师也未必会有把握 只能说死马当活马医 02/15 11:49
58F:→ boblu: 然後做好最坏准备(多年进不了美国 不要说工作 02/15 11:50
59F:→ boblu: 我是认真觉得你要做好连学位都只能拿个硕士走人的准备) 02/15 11:51
60F:→ boblu: 然後我也同意上面c大讲的 至少就 "感觉" 来说啦 02/15 11:53
61F:→ boblu: AIT是比较愿意去了解个案的来龙去脉的 02/15 11:53
62F:→ TSUJIMOTO: 本来还没那麽担心,听版友这样讲觉得人生快毁了... 02/15 12:24
63F:推 cassine: 现在就看AIT愿不愿意帮你,也不用请律师了,把事实讲出来 02/15 14:24
64F:推 cassine: 就好;AIT如果没直接拒签而是要求补件就有机会,你要给AI 02/15 14:25
65F:推 cassine: T材料让他替你打掉C校黑你的那块 02/15 14:25
66F:→ cchris: 我觉得AIT办签证不乐观,建议先用原签证试一次,出问题再 02/15 16:56
67F:→ cchris: 回AIT办签证,这不是单行道 02/15 16:56
68F:→ cchris: 先去AIT的话,就没机会用旧签证赴美了 02/15 16:57
69F:→ TSUJIMOTO: 谢谢楼上两位C大提供意见 02/15 21:49
70F:→ TSUJIMOTO: 若被遣返再去AIT ,AIT那边看得到遣返纪录吗? 02/15 21:53
71F:→ cityport: AIT什麽都看的到 02/16 00:01
72F:→ cchris: 原本就是接近0分的状态,多一个拒绝入境的纪录影响很有限 02/16 03:34
73F:推 Energiya: 我有遇过类似的状况 但是我理由不是Unauth Employment 02/16 07:14
74F:→ Energiya: 我後来在AIT重办到签证 support letter有准备但是没用上 02/16 07:16
75F:→ cchris: 这个例子的重点是要证明你是不可抗力下的行政错误而非故意 02/16 07:31
76F:推 cassine: 其实是可以主张会计失误,这种念C校却替R校工作的状况一 02/16 11:34
77F:→ cassine: 般要操作成R校把钱给C校,用C校名义发薪水就没问题,当然 02/16 11:35
78F:→ cassine: R校疏失直接DD到苦主帐户,到这边也都还好,整个急转直下 02/16 11:36
79F:→ cassine: 的地方在於C校的国际学生中心处理过程草率 02/16 11:36
80F:→ cityport: 不是的..很多学校以为你是公民可以直接enroll两间学校 02/16 12:59
81F:→ cityport: 这种情况就是R校直接发薪水..我有朋友是3间学校发薪水 02/16 13:00
82F:→ cityport: 重点是当初R校职员跟他要银行帐号就该警觉不能给 02/16 13:01
83F:→ cityport: 这很难硬凹成学校疏失 02/16 13:03
84F:→ cityport: 除非他能提出当初有跟R校职员说自己不是公民的证据 02/16 13:07
85F:→ cityport: 一般学校职员不会问你的身分..要你自己提醒他们 02/16 13:08
86F:→ cityport: 以前学校有说..提醒对方自己不是公民..是国际学生的责任 02/16 13:09
87F:→ cityport: 如果真的回不了美国..move on..人生的路很多条 02/16 13:10
88F:→ cchris: 先去了解一下当初的正确做法是什麽,然後再比较和你的状况 02/16 13:39
89F:→ cchris: 的差距,看看是哪个环节不同,从这边判断要如何包装这个 02/16 13:39
90F:→ cchris: 错误 02/16 13:39
91F:→ TSUJIMOTO: 嗯,谢谢各位提供建议 02/16 15:13
92F:→ TSUJIMOTO: 当初的确应该像cassine上面说的领薪才是正确的方式 02/16 15:15
93F:→ TSUJIMOTO: 目前C校和R校这方面已经大致完成这个步骤 02/16 15:17
94F:→ TSUJIMOTO: 所以我现在才会拿到新的I-20 02/16 15:17
95F:→ TSUJIMOTO: 我这个情况,DS160要把R校的工作经验写上去吗? 02/16 15:23
96F:→ TSUJIMOTO: 不写大概会被认为想要隐藏甚麽 02/16 15:26
97F:推 cassine: 如果R校没有确认聘雇资格那R校也包了,一般HR没看到老鹰 02/17 01:34
98F:→ cassine: 护照、绿卡就是要讨工作证,都没有就要追问怎麽给钱 02/17 01:34
99F:→ cassine: 看起来R校就是很随便讨了银行帐户,大概是用承包商方式 02/17 01:36
100F:→ cassine: 来处理,要用雇员方式处理这HR也太随便,连e-verify都不 02/17 01:36
101F:→ cassine: 看都不怕出事情 02/17 01:36
102F:→ cassine: 你DS-160那个问工作经验的部份我看就不要写了,多写多错 02/17 01:37
103F:→ cassine: AIT一定会追打说你这条黑工到底是怎麽回事,如同cchris所 02/17 01:38
104F:→ cassine: 说主张是会计跟行政上的失误,当然supporting letter里面 02/17 01:38
105F:→ cassine: 最好要有人认错,否则AIT会认为只是你的一面之词 02/17 01:39
106F:推 boblu: 我比较同意楼上的见解 发前学校的疏失一定有的 02/17 12:12
107F:→ boblu: enroll成学生以後给或是直接当成包商给不是重点 02/17 12:13
108F:→ boblu: 错字:发钱学校 02/17 12:14
109F:→ boblu: 但也不太可能全部推给学校 当事人自己的锅很难甩 02/17 12:15
110F:→ boblu: 我看不出来当事人有甚麽筹码要发钱学校的行政人员全耽下来 02/17 12:16
111F:→ boblu: 注册校更不用讲了 看他当初的处理方式就知道甩锅甩得比谁 02/17 12:17
112F:→ boblu: 都更急 虽然实际上也真的很难说他们有甚麽错 02/17 12:18
113F:→ boblu: 但就是这种 没有责任也要先切割责任 的态度让我觉得 02/17 12:18
114F:→ boblu: 当事人也不可能要它们耽任何责任 所以说到最後 自己的部分 02/17 12:19
115F:→ boblu: 责任 就是要耽 而这部分责任已经很可能让你多年无法入境 02/17 12:19
116F:→ TSUJIMOTO: 不晓得这篇文章还有没有人会回 02/18 14:31
117F:→ TSUJIMOTO: Have you ever been unlawfully present, 02/18 14:32
118F:→ TSUJIMOTO: overstayed the amount of time granted by an 02/18 14:32
119F:→ TSUJIMOTO: immigration official 02/18 14:32
120F:→ TSUJIMOTO: or otherwise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02/18 14:33
121F:→ TSUJIMOTO: DS160 这个问题到底应该回答YES or NO ? 02/18 14:33
122F:→ TSUJIMOTO: 填YES 它有地方让你key in 解释 02/18 14:38
123F:→ cassine: 根据上面 cchris 目前F-1变UP的规定已经停止适用,不过你 02/19 01:51
124F:→ cassine: 的状况是F-1一被中止就离境,所以也没有UP的可能 02/19 01:51
125F:→ cassine: 放心填No应无问题,反正你主要要面对的不是这题 02/19 01:52
126F:推 boblu: 当事人没有UP, 但 "violated the terms of a U.S. visa" 02/19 03:52
127F:→ boblu: 有点难说 虽然整体而言我也同意 应开可以答 No 02/19 03:52
128F:→ cchris: 的确没有UP,但是violated是非常广的,违法工作符合该定义 02/19 10:13
129F:→ cchris: 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b-chapter-6 02/19 10:14
130F:→ cassine: 我的想法是选择承认的话AIT大概就直接拒绝了,要否认plea 02/19 12:55
131F:→ cassine: not guilty然後解释疏失跟误会,才有机会翻案 02/19 12:55
132F:→ cassine: 当然你要选Yes然後跟他解释也是可以,up to you 02/19 12:57
133F:推 Energiya: 有没有问过C学校国际处的意见? 02/19 13:18
134F:→ TSUJIMOTO: 我的确是因为boblu & cchris 提到的那一点才会犹豫 02/19 22:50
135F:→ TSUJIMOTO: 谢谢前辈提供意见与建议 02/19 22:53
136F:推 boblu: 我的理解是现在的认定应该是 触犯移民法规的判定要经过 02/20 03:38
137F:→ TSUJIMOTO: 经过甚麽? 02/20 22:03
138F:推 boblu: 疑第二行字没有送出去 要经过due process 02/20 23:34
139F:→ boblu: 认定你有 才叫有 不能光靠行政部门自己翻书解读 02/20 23:35
140F:推 boblu: 所以我认为上面那问题你填no 反正到现场都得解释 尚称妥当 02/20 23:39
141F:→ boblu: 不过其实怎麽填都不是很重要 你到现场都得解释 02/20 23:39
142F:→ boblu: 还好AIT相对来说已经是比较会好好听人讲话的单位了 02/20 23:40
143F:→ TSUJIMOTO: Ok,了解,感谢您的补充说明 02/21 00:31
144F:→ TSUJIMOTO: 更新一下: 昨天AIT面试,今天顺利拿到新的F-1签证 02/28 14:01
145F:→ TSUJIMOTO: 等顺利入境美国後再Po完整资讯,可供其他後辈参考 02/28 14:03
146F:推 boblu: 恭喜 02/29 03:22
147F:推 iphone5566: 恭喜 03/05 10:15
※ 编辑: TSUJIMOTO (131.215.220.165 美国), 03/07/2020 2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