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df (fdsj)
看板VISA
标题ESTA出差问题
时间Mon Feb 10 22:35:26 2020
小弟目前计画跟美国朋友一起开设一间公司
应该会以partnership或LLC的形式
主要从事房产投资出租
因为日常管理主要由我的美国朋友负责处理
我要主要是出资的角色
一年大概去个3-4趟短期出差,目前也没有想长住美国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用ESTA入境吗?
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71.85.6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581345328.A.853.html
1F:推 boblu: 听起来没啥问题 假设你所谓的短期出差都是一次数周 02/10 23:59
2F:推 cassine: 听起来可以,你不能担任任何职务,只能当个股东 02/11 01:09
3F:→ cassine: 经营上的风险要多考虑,因为出事情你会处在弱势 02/11 01:11
4F:→ jsdf: 想请问股东跟担任职务要怎麽划分呢?因为我们没有打算要顾 02/11 01:13
5F:→ jsdf: 员工,我也一定会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这样是合法的吗 02/11 01:13
6F:→ cchris: 严格来说你只能参加开会、出一张嘴,不能自己跳进来做事 02/11 02:03
7F:→ cchris: 就相当於只开股东会、board meeting这样 02/11 02:03
8F:推 cassine: 不能够担任员工或是经理人,没领薪水也不行 02/11 08:01
9F:→ jsdf: 我比较有疑虑的是我会跟我朋友一起看房产,这样是否属於担 02/11 08:55
10F:→ jsdf: 任职务?如果算担任职务,是否要使用B1/B2签证? 02/11 08:55
11F:→ cassine: 这就是灰色地带了,你只是看没有决定要买就没差。买不买 02/11 09:12
12F:→ cassine: 是你做主,那就不行;你只是建议,你朋友做主,那又可以 02/11 09:13
13F:→ cassine: 实务上很难抓因为举证困难,但是一旦被检举就是要自清 02/11 09:13
14F:→ jsdf: 感谢各位先进解惑 02/11 09:38
15F:→ cityport: 你在美国只看房没签字..回台湾才签字就没事 02/11 12:00
16F:→ jsdf: 如果要签字是不是要办B1/B2? 02/11 12:07
17F:推 boblu: 我认为由你决定买不买也不是问题 你是business owner 02/11 12:23
18F:→ boblu: 决定要不要买这是商务上的决定而不是以员工身分的决定 02/11 12:23
19F:→ boblu: 反而应该看成 比方说你去看了房 写一份内部的评估报告 02/11 12:24
20F:→ boblu: 给合夥人 反而可能有疑虑 02/11 12:25
21F:→ boblu: 反而是 你们去看了房 你的美国合夥人把所见整理成一份报告 02/11 12:25
22F:→ boblu: 最後说 我认为应该或不应该买 给你看 你看完说同意不同意 02/11 12:26
23F:→ boblu: 这样我认为毫无问题 02/11 12:27
24F:→ boblu: 你以公司所有人的身分签各种约我也不认为有问题 02/11 12:27
25F:推 boblu: [以上为个人一般性理解 非专业法律意见] 02/11 12:32
26F:→ cchris: 同意楼上看法 02/12 16:23
27F:→ cchris: B签证和esta的使用上完全相同;所以办B签没有好处 02/12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