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dder (widder)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H1B]
时间Mon Sep 9 00:57:37 2019
想请教关於 离职又回任(同一雇主)的H1B问题
状况概述:
我是cap-exampt的H1B,前阵子离职,
目前人仍在美国境内,还在60天的grace period内。
我的"前"雇主有打算把我回聘回去担任不同的职位(职称薪资都与之前不同)
由於我的60天grace period只剩30天,所以在grace period结束前,
我必须要再收到一份新的I-797
但我不太懂的地方是:
(1) 是同一雇主回聘的话,是要再重跑一次H1B的申请流程?
还是只要跟USCIS更新我的职称与薪资就行呢??
(2) 假如是要再跑一次H1B的流程的话,是否我只要能够最慢在60天grace period
的最後一天收到H1B申请的收据就能继续合法待在美国境内并为我雇主工作?
第2点是爬文後看到别人分享的例子的理解,但不确定我的情况是否适用..
(3) 我在离职後有搬家,我还需要上USCIS网站更新我的地址吗??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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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他有撤回的话就要重送,就这麽单纯 09/09 00:58
2F:→ cassine: 雇主在宽限期内重送,你又不占名额就是当成 H-1B porting 09/09 00:59
3F:→ cassine: 来处理,凭收据工作 09/09 00:59
4F:→ Widder: 谢谢版大秒回 大感谢!!!! 09/09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