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psp (阿正正)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无工作但持OPT入境问题
时间Sat Jul 20 12:01:07 2019
大家好
今年刚毕业,有EAD卡以及I20(F1),OPT从7月1日开始,必须在9月30前找到工作。
因为家里有事,所以目前需要回台湾一趟,预计8月初再返回美国
刚好找到一家公司口头上愿意等我8月回来之後再开始工作
但因为印象中拿OPT入境必须要提供正式的工作offer,所以有询问是否能够提供正式的录
取通知
但对方回信说只要可以向海关提供目前正在与「潜在」雇主(对方使用potential employe
r这个词)讨论工作的信件内容
并且说明待的时间不会太长,一样可以使用OPT入境
想请问:与「潜在」雇主讨论工作的信件内容,在入境时提供真的没问题吗?还是需要「正
式」
的录取通知才可以呢?
谢谢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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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你 OPT已经开始,依照规定就是要有正式的在职证明07/20 12:31
2F:→ cassine: 所谓「潜在」就是有可能,不是一定07/20 12:32
※ 编辑: cloudpsp (114.37.49.32 台湾), 07/20/2019 22: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