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84885640 (自由)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OPT]期间回台
时间Wed Dec 28 14:30:50 2016
因家人临时手术 需要回国一趟
OPT生效日 9/1/2016 第一天开始就挂在non-profit组织下了
EAD卡已拿到
I-20 为更新後的OPT版本已有六个月内的签名(上面有公司名)
F-1没过期(2018/6)
STEM领域
比较麻烦的是 因为目前的身份也就是non-profit组织下的volunteer(Full-time)
所以其实也没做什麽事(Remote那种)但是是合法的有登记的组织
offer letter是很不正式的那种Word档
查了移民局网站是说 employment letter不是必要的但可以有
想请问有板友有相关经验吗? 这样会危险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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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nisha: 我当时挂在教授实验室当unpaid研究助理但没做事,有回过 12/28 17:42
2F:→ kenisha: 台湾,我还是有准备employment letter以及教授写的信说明 12/28 17:42
3F:→ kenisha: 我需要在某段期间travel,会在几月几号回到工作岗位。 12/28 17:43
4F:→ kenisha: 海关没有看那些文件,但我有被请去小房间等他们做进一步 12/28 17:43
5F:→ kenisha: 确认,大概等不到10分钟就放我走了,没有遇到困难。 12/28 17:44
6F:→ kenisha: 我觉得这样出美国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我当时有点大胆。 12/28 17:45
7F:→ kenisha: 给你参考罗! 12/28 17:45
8F:→ a84885640: 谢谢k大 看来只好拼一下了 到时再回来回报给大家 12/30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