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ozart (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 I-539 L1转B2问题
时间Sat Apr 16 16:46:22 2016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铭言:
: ※ 引述《jjwang (jjwang)》之铭言:
: : 目前持L1签证在美国工作, 因为想辞职後趁机在美国玩一阵子再回台湾, 想请问一下:
: : 1. 辞职後应该要"立刻"离开美国, 所以需要用I-539转换为B2对吗?
: 对
: : 2. 申请I-539的时间点应该是在提出辞呈後, 然後在最後一天上班日之前对吗?
: : (因为最後一天上班日後就算out of status, 不能再用I-539了对吗?)
: 的确即时寄出较好
: : 然後, 还没跟公司提离职就自己申请签证转换似乎怪怪的...?
: 送出申请之後最好不要继续工作
: : 3. 请问转换成B2成功的机会高吗?
: 如果有完全照说明书的话、也附上合理的理由的话,成功率还可以
: : 4. 如果转换失败, 因为审理期间至少2.5个月, 至少也可以"合法"玩个1-2个月,
: : 这样的认知对吗?
: 对
: : 5. 如果转换失败, 对未来申请美签/免签和入境是否会有影响呢?
: 没有特别的影响
: : 谢谢各位前辈的回答.
大家好,我家人遇到了一样的问题
老公是拿L1,但现在被调回台湾,老婆拿L2,想在美国把两个小孩安顿好再回台湾
(两个小孩都是美国公民)
所以想说老公回台湾,老婆从L2转B2多陪一下小孩
请问这样是不是直接在L2失效前提出I-539申请转B2就好(从头到尾不离开美国)?
还是B2必须离开美国去他国申请,然後L2失效後必须出美国再用B2入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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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1.64.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460796385.A.9A1.html
1F:→ cchris: 是 不必 04/16 17:07
2F:推 peterpan999: 感谢C大,真是佛心来der 04/16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