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F1 ][OPT ] 受雇出差离境三个月如何证明
时间Sat Mar 19 04:49:41 2016
※ 引述《Maia ( gone)》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知道OPT期间是不可以离境美国超过三个月的
: 但如果是受雇用出差的话不在此限
这句话我想了非常久,完全想不出来哪条规订有写。 OPT是「在第一阶段一年期
间不能失业超过 90 天」,原 PO 应该有所误解,或是想成说离境就必然导致失
业,然後 90 天等於三个月。
: 我的问题是,可否以contractor的方式或paid internship出差
OPT不可以是 contractor,必须是 part-time 以上有雇主的固定工作。当然你
有办法一直换雇主也行,只要有雇主就没问题。
: 而不是full-time employment
: 我的状况是我七月和八月必须到中国去工作
: 雇主在美国跟中国都设有公司
你必须把你的职位挂在美国雇主这边,就算你到中国分公司去工作也必须挂名,
OPT可以不领薪水,所以这点请你跟你的雇主约好就好。中国那边的新水就由中
国分公司支付无所谓。
: 我在学期间已经跟他们的美国公司有使用CPT做paid internship
: 想知道OPT期间出差,要给海关出示什麽样的文件
: 才不会影响到日後办O1或绿卡的纪录
都符合规定就没问题。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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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ia: 谢谢解答,离境不可超过90天的规定确实是我误解,如果是受雇 03/20 03:14
2F:→ Maia: 雇主许可的leave或出差都不算在离境90天的限制内 03/20 03:14
3F:→ csieboy: 还是没搞对啊,OPT没有「离境90天的限制」,而是累积失业天 03/22 09:08
4F:→ csieboy: 数不可超过90天 03/22 09:08
5F:→ cchris: 没错,离境和失业一点关系也没有;OPT只有失业限制,无其他 03/22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