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ia ( gone)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OPT受雇出差离境三个月如何证明
时间Wed Mar 16 22:47:10 2016
大家好,
我知道OPT期间是不可以离境美国超过三个月的
但如果是受雇用出差的话不在此限
我的问题是,可否以contractor的方式或paid internship出差
而不是full-time employment
我的状况是我七月和八月必须到中国去工作
雇主在美国跟中国都设有公司
我在学期间已经跟他们的美国公司有使用CPT做paid internship
想知道OPT期间出差,要给海关出示什麽样的文件
才不会影响到日後办O1或绿卡的纪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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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Xperia: 公司有律师吗 03/17 00:23
2F:→ Maia: 没有,是很小的公司,雇主也是台湾人,没遇过这种状况 03/17 01:31
3F:→ Maia: 登记在美国的公司没有钱全职雇用我 03/17 01:32
4F:→ Xperia: 雇主是否愿意给你出一点钱找律师谘询 顶多就一小时的费用 03/17 06:05
5F:→ Maia: 好的,谢谢建议 03/19 00:24
6F:→ cchris: 90天由学校的纪录决定;和入出境一点关系也没有 03/19 06:04
7F:→ cchris: 也就是说,此文第二行有误 03/19 06:04
8F:→ cchris: 「你知道」的是错的 03/19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