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ke (史派克)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H-1B签证申请文章分享
时间Mon Dec 21 06:11:43 2015
原文来自:
https://medium.com/@christinang89/my-h1b-nightmare-86931e9da9a0#.hvq0qwtbw
我的工作签证梦魇
文章内的一些名称有经过修改或加以隐藏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扰
文章内从美国移民与国籍法里面出现的一些文件名称或缩写我
有特别编成一个专有名词表给大家做参照:
https://christinang89.quora.com/H-1B-glossary
* * *
下面我特别再提出来这些名词因为了解它们跟我整篇文章息息相关:
"签证"跟"身分"
"签证"是一个印在你护照上的通关文件,它管理你是否能够合法的进出美国。
签证的取得方式通常是到美国驻当地的领事馆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必要的
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的合理性。在申请的过程中会需要面试,面试官会在审核
你提供的资料後决定要不要发签证给申请人。
"身分"是在你入境美国後取得,像是H-1B,F-1,J-1等等...。
通常在你进入美国时候的签章会指出你现在的身分和有效期限。
为了维持你在美国的身分,根据不同的签证有不同的义务要遵守。
例如F-1学生签证必须要是全职学生,H-1B工作签证要有正职工作等等...。
(当然全部的义务要更多更复杂,上面只是举个例子而已)
现在大家应该了解"签证"和"身分"是两个关系相近,有时会互相影响,
但是意义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名词。有些时候是有可能只持有其一的。
换句话说,如果我从未离开美国,我就不必申请签证再进来。
但是我必须要有一个合法的居留身分。
* * *
1/16/2015更新:
我收到移民局通知我的案子已经有结果了,
而且他们已经寄了一封"重申原案件通知书"给我。
我的申请书已经送到美国国务院,我猜这申请书之後
应该会送到新加坡领事馆或是我前公司(公司B)。
在我因为案件审核通过而感到放松的同时,
我也为这整个审理过程所花的时间而感到震惊。
在我第一次从领事馆收到221(g)拒绝文件之後这审理过程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
我个人已经从整个拒签事件走出来,
而且现在很开心的在C公司上班。
虽然在美国国务院收到我的申请案件之後可能还会有其他发展,
但我认为对我来说这案子已经到个段落。
7/3/2014更新:
我终於收到了移民局的通知,
他们在六个月後收到了从美国驻新加坡领事馆寄回来的申请表。
以下是他们寄来的通知内容:
7/3/2014,移民局从国务院收到这个案件,并请求我们重新审核。
如果我们需要你的协助或是案件审核结束後我们将会通知你。
等我把事情处理好後我会再更新更多後续发展,谁知道这会花多久呢?
* * *
1.事件背景
我在A公司(A轮投资,大约20-30名员工)工作了大约三年半。
一开始是用J-1签证上班,然後在他们的海外子公司工作了一年,
之後我在2013年二月的时候用H-1B1(新加坡特别工作签)回到湾区公司,
然後公司在我的要求下申请把我的身份从H-1B1转成H-1B。
2.换工作
不久後我收到I-797A,我决定换到B公司上班。
B公司是一间pre-series A YC扶植的新创公司,
公司的规模大概只有五个人的小公司。
B公司请了另外一间YC扶植的新创公司来处理我的签证转换。
这间新创公司号称透过HRIS来管理签证申请能让整个非移民签证过程变成更容易。
虽然他们实际上并不能算是律师,但我们还是称他们为A律师好了,
而且他们说他们管理一整个高需求的移民律师群。
我们一开始先用急件处理(注1)从把我的工作签证身份(名额保障-注2)
从A公司转到B公司。这转换申请核准的非常快速。
在我回新加坡过圣诞假期的时候,我们就收到了I-797B。
为了申请我的工作签证回美国,我拿着我的I-797B还有其他文件
去美国驻新加坡领事馆参加签证面试。(第一次去美国驻新加坡领事馆)
3.221(g) 拒签
我在面试和按指纹之前就被发了一张221(g)黄单。
我被告知说我的申请表需要被审理,而且我之後必须再来一趟。
当我第二次回到领事馆的时候,我拿到了签证面试。面试官问了一些问题之後,
他觉得我的案件需要补交更多的文件,所以他给了我一张221(g)粉红单,
要求我补交一些特定的文件。在此同时,我现有的H-1B1签证也一并作废,
所以我面临了没有签证进入美国的状况。
Note*: 因为一些因素,我将不会把面试官考量的细节详细说明,
但是请记得读我在文章後段所写的事後心得。
我回去跟A律师讨论这件事情,列举出所有面试官考量的要点,
然後我们应该针对这些要点来做出陈述。
但是A律师却建议说我们只提供221(g)里面说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就好,
不必对面试官言语上的考量做出陈述。
以下为A律师的说法:
为了让你能在星期二回到领事馆,我们觉得这个做法值得一试!
如果不这麽做的话,你必须回去准备一大份正式文件,包括你新公司
的一些额外资讯,好厘清面试官的考量。
这些他们并没有书面要求的文件可能会延迟你的签证申请。
简单来说他们的意思就是:
目前我们准备的文件已经百分之百涵盖领事馆所要求的范围了,
你星期二就拿这些文件去闯关吧! -- A律师
这是个错误的决定!现在回想,我们实在应该准备一份更完备的文件,
包含厘清面试官考量的陈述在内。
在我在预约的时间再次回到领事官的时候(第三次),
我又再一次的没拿到签证面试,取而代之的而是被告知说我的文件
将会被审核,我应该回家并且等待他们email通知。我的护照也在此同时还给了我。
据我所知,通常这情况会变成他们会再审核一遍我的文件,然後得出个结论。
我不是被要求交回我的护照好核发我签证,就是被告知说我的签证被撤销。
4.签证撤销
一个礼拜过去了,我在一月中的时候收到一封邮件:
我们很抱歉地通知您,在国籍法221(g)条款下,您被认定不符合非移民签证资格。
根据美国国籍法221(g)条款,您的文件被认定不符合此条款所要求的文件。
根据您缴交的文件还有面试时所得到的资讯,
美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将会跟移民局回报您的签证申请情况,
并且请求移民局重新审核您的案件。
按照美国移民法和国务院签证规定,
您的I-129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将会被发还至移民局,
并且附上一个备忘录解释您案件上的疑点,
面试官合理的建议移民局重新考量此案。
美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将不再处理您的案件,
并且无法提供有关您申请状态任何进一步的资讯。
5.寻找新的律师
到了这个地步,我开始找新的律师来处理我的案件。
因为我对於A律师众多案件上的失误感到极度的不满,但我不会在此篇文章写出。
一番寻找後,B公司开始接洽B律师,
一个被极度推荐而且还是国家移民律师协会的顾问委员会之一员。
据我所知,我的申请书被美国驻新加坡领事馆寄回移民局。一旦移民局收到我的案件,
在移民局寄出倾向拒决通知(NOID)或是倾向撤销通知(NOIR)之前,
他们将会寄一张收据通知申请者(B公司)。然後移民局会审核我的文件,
同时包含新加坡领事馆附的备注。一旦收到倾向拒决/倾向撤销通知,
B公司将有30/60天的时间来回覆。然後移民局会在收到回覆後再次审核我的案件,
之後不是维持原案审核结果,就是正式拒绝我的工作签申请。
如果维持原案审核结果,
移民局将会把审核过的文件和证明文件一起寄回原来的领事馆并且建议他们发行签证。
最糟的状况就是移民局在审核後拒绝我的工作签证申请,
到时候我就必须在美国境外找工作了。
因为这种案件在移民局不是优先处理案件,
他们是照收到申请案件的先後顺序来做审核的,
而且是在新申请案件处理完後才来审理这种案子。
整个案子的处理时间有可能超过六个月以上,
尤其是在每年四月新的的工作签证申请时间开放後,
移民局将会忙着处理这些新申请案件。
我们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加速我案子的审核过程,
或是确认我案件审理状态,
在这个时间点上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无止尽的等待等待再等待。
6.B1/B2 签证被拒
在B律师的建议下,我申请了B1/B2(公务/旅游观光)签证,
好让我能回去美国把我在美国的家当收一收回新加玻。(因为我当初只决定回新加坡
过个圣诞假期而已,我的家当都还留在美国。)
我在二月中的时候回到美国领事馆申请观光签证(第四次)。
我解释我只是回美国拿我的家当而已,最後还是会回新加坡,
并且提供我在美国的家当做为证明,
但是又一次被领事馆以国籍法214(b)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明表示当事人没有移民倾向。
特别是我并没有办法提供任何强烈迫使我回新加坡的原因,
尤其当我展示了我大半人生都在美国度过的时候。
事後回想,在我一开始工作签证被拒绝後急着申请观光签证(一个月内)
回去实在不是个好主意。我的观光签证申请想必引起了美国领事馆某种程度的警戒,
更进一步地说,如果我能够提供一个新加坡当地的工作证明的话,我的观光签证
将会更有说服力。
7.三换律师 (又来)
在领了两次签证被拒之後,我回美国的希望看来是越来越渺茫了。
在此同时,B律师指出此案件已经超过她能处理的范围了,
接下来的发展她可能并不是最佳人选,她推荐C律师来处理我的案件,
并指出C律师对於类似的案件有很多经验。
与此同时,我们已经等了三个月了。当我一月H-1B被撤销的同时,
我算是"被解雇"了。而且我们还没收到移民局对於我被领事馆回绝案件的任何通知。
在与C律师讨论後,他提出了几个方案:
1. 无止尽的等待我一开始B公司申请的H-1B工作签证结果下来。
2. 写封信去美国驻新加坡领事馆解释为什麽我的H-1B工作签证不该被撤销。
3. 回到A公司上班(因为我还保有A公司的工作身份,
而且A公司并没有对移民局撤销我的工作身份),
然後以A公司的名义申请工作签证回美国。
4. 找新工作 - 新的公司必须帮我申请工作签证身份,
然而因为我已经有H-1B工作签证并且已经在A公司工作六年,
所以我不用再抽每年H-1B的名额。
我觉得第四点看起来最可行,於是我开始找工作。
在经过Skype远端面试後,很感谢C公司很快地给了我一份工作。
C公司帮我申请工作签证,然後我拿到新的I-797B,用这张新的I-797B,
我在2014年三月底成功地重新申请了H-1B签证并且再次回到美国。
* * *
8.事後感想
这整个申请过程完完全全就是压力不断。不断地进出领事馆,
换了好几个律师最後还必须做出艰难的抉择离开我的新工作。
一开始回新加坡过节三个礼拜的计画变成了三个月的漫长等待。
跟其他我听到H-1B被拒签的故事比起来,我觉得我已经算是非常幸运的了。
当其他那些我谈过的公司要求我入境美国当面面试的时候,
我因为没有签证无法入境面试,
但我还是很幸运地透过远端面试拿到另一份工作。
9.事後心得
1. 在加入新公司之前先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少於一百万美金投资刚成立
的新创公司因为没有报税文件和薪资单通常很难提供财务可行性证明。
除非你清楚知道这间新创公司能够证明他们能至少付你(理想状态下三年薪水),
要不然有可能在你申请签证的时候会有问题。不过这也跟你的
律师如何帮你申述你的案子有关。
2. 了解一间公司之前有没有帮人办过工作签证也同样很有帮助。
通常这些已经办过工作签证的公司在遇到同样的签证问题的时候会比较有耐心,
而且也比较熟悉相关的等待时间和人事成本开销。
同时也比较有可能导致你申请签证成功因为他们已经有过成功的案例。
3. 了解整个签证的处理过程,并且在每次要去签证面世之前再三的确认
所有的相关文件是否带齐全。律师也会犯错,而且最糟糕的情况是你遇到一个
糟糕的律师来办你的案子。
确保你没有漏掉任何文件,并且这些文件对你的案件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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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3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VISA/M.1450649507.A.81A.html
※ 编辑: Spake (114.24.31.2), 12/21/2015 06:15:22
1F:→ cchris: 这是你的个人心得还是转贴文章? 你是新加坡人? 12/21 07:03
2F:推 cassine: ... 12/21 07:05
3F:推 cassine: 请指出修改的部份,不然本文48小时内删除 12/21 12:07
4F:→ Spake: 转贴文章外加翻译成中文,作者是新加坡人。我因为现在被AP 12/22 02:11
5F:→ Spake: 卡在台湾一直没消息,正在找下一份工作准备申请第二份。 12/22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