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H1B ] 关於 H1B 抽到而不使用的问题
时间Fri Oct 23 11:54:04 2015
※ 引述《ilovemozart (自由、民主、法治的台湾)》之铭言: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看你雇主什麽时候通知移民局,基本上通之後越快离境越好。
: 方便再请问以下两点吗
: 1.1 是否所有的voluntary unpaid leave都要通知移民局还是公司内部认可就好?
要通知移民局撤回 I-129, H-1B 身份员工依规定每个月都要领薪水,无法休无
薪假。
: 1.2 接着上面,我是打算写一个memo让公司存档
: (或需要通知移民局的话也寄给移民局)
: 内容就说几月几号收到通知,收到後该员工决定voluntary unpaid leave
: 公司也答应voluntary unpaid leave,然後该员工几月几号的飞机离开
: 最後附上机票购买影本,不知道这样算完整吗?
没意义,以通知移民局的文件为准。
: 1.3 10/19号公司打电话去问,移民局说两个礼拜内应该可以收到通知
: 请问离境是以收到通知的时候开始算还是公司把leave通知移民局的时候开始算?
: 因为公司是可以帮我晚一点通知移民局,但怕大家起算点不同
: 以後会跟我argue说怎麽又待了几个礼拜
: (因为我想拿到I-797再走,所以原本想说就直接订11/10的机票,
: 因为想说10/19起算两个礼拜就十月底会到、大不了拖到11月初,11/10走人
: 应该合理,不过就担心中间邮件掉啦等等的问题,想说要不要确定收到再开始
: 订机票走人,不过这样可能就会拖超过11/15左右)
以送达时间为准,基本上如果你有 tracking # 的话就是送达後越快走人越好。
: : 对。
: 方不方便请问为啥是六年?印象中H1-B一次三年,可以延长一次
: 那即使三年之内没启用六年之後启用也可以吗?
六年之後当然不行,是以第一个 10/1 起算六年内为准。
: 这样不就没有在该延长的时候去延长?
: 不好意思问题很琐碎,麻烦版上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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