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world (祝我好运)
看板VISA
标题[台湾] 男生办理护照的兵役问题
时间Mon Jun 11 17:43:23 2007
查询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後 得知
「凡男子(年满16岁之当年1月1日起至届满36岁当年12月31日止)及国军人员於送件前,请
持相关兵役证件(已服完兵役、正服役中或免服兵役证明文件正本)先送国防部或内政部
派驻本局或各分支机构柜台,在护照申请书上加盖兵役戳记(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证件,直
接向上述柜台申请加盖戳记),再赴相关护照收件柜台递件。」
因为是第一次申办护照有些事不太确定
1. 先盖兵役戳记再办护照是吗?
2. 兵役戳记盖了後几个月之内要出国否则失效呢? 这个会因不同县市有不同的规定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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