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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 grace period 可否回台工作
发信站批踢踢参 (Fri May 18 08:19: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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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serable (Berkeley我来罗!!)》之铭言:
: grace period要回台湾 公司仍希望我继续帮忙project
: 但公司只在加州注册 不知板友是否知道
: 若我回到台湾用网路邦公司工作 公司paycheck会到我美国户头
你不能在payroll里面
: 这样会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嘛?
若你在美国的payroll里,你就是公司的美国员工,住在哪边都不重要(例如出差/外派)
在grace period期间,你没有资格当公司的(美国)员工
不能领公司薪水
: 不是global的公司就不能外派人员到其他国家工作嘛?
要在一个国家雇用员工,要遵守该国的法律
若在该国没有分公司,就不能在该国雇用人员
如果要短期外派出差,到出差国视为商务旅行,不是在该国工作
该国通常会确认这个人是来短期出差,而不是长期工作,
否则就是以外国公司来出差的名义抢本国人的工作机会
: 希望善心人士提供经验 谢啦
回到你的问题,你如果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当然可以到外国去出差一阵子
薪水由美国这边发,视为美国员工而不是出差国的员工
你既然没有资格在美国工作,就不能这样
有的人会请公司先不发薪水一阵子,直到又有资格工作以後,再发一笔"bonus"给他
严格来说,这也是不合法的,但是这麽做的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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