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TL (希望..过..)
看板VISA
标题Re: 双重国籍未服兵役问题
时间Thu May 10 10:38:48 2007
※ 引述《ndr (梦想的弹簧床)》之铭言:
: ※ 引述《MaTTL (希望..过..)》之铭言:
: : 我帮你回答一下几种可能
: : 1.你有外国护照就可以到当地国家台湾办事处要球盖侨居身分,
: : 比较麻烦是拿台湾护照回台湾只能住三到四个月及要给出入境管理局盖
: : 役男出国核准章才能再出国,如果居住超过好像会记点,一生只能犯错三次,
: : 如果超过三次就要当兵。
: 可以请问一下这个"一生只能犯错三次,如果超过三次就要当兵"的规定的出处
: 跟大要吗?
1.1这是侨委员会全球资讯网你可以看看里面关於问答题是否符合办侨居证明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_print.asp?selno=290&level=B&no=290#2
1.2这是有关华侨身分证明条例里面有很清楚的规定。
侨委员会全球资讯网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华总一义字第o九一oo二四三五五o号
总统令制定公布
第 一 条 为核发华侨身分证明书及办理护照加签侨居身分,特制定本条例。
第 二 条 本条例之主管机关为侨务委员会。
第 三 条
本条例适用之对象,为侨居国外国民。但具有大陆地区人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身分
或持有大陆地区所发护照者,不适用之。
第 四 条 侨居国外国民,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
一、居住於有永久居留制度之国家或地区,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取得侨居地永久居留权。
(二)在国外累计居住满四年。
(三)在侨居地连续居住满六个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侨居地累计居住八个月以上。
二、居住於无永久居留制度,或有永久居留制度而永久居留权取得困难之国家或地区,
具备下列条件者:
(一)取得侨居地居留资格连续四年,且能继续延长居留。
(二)在国外累计居住满四年。
(三)在侨居地连续居住满六个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侨居地累计居住八个月以上。
三、自台湾地区出国,在国外合法连续居留十年并在侨居地合法工作居留四年以上,
且能继续延长居留者。 前项第二款永久居留权取得困难之国家或地区及其居留资格之
认定,由主管机关会商外交部後每年定期公告之。 符合第一项各款条件之尚未履行兵役
义务之男子,为办理徵兵处理或入出国事项,认定其身分需要,申请华侨身分证明书者
,应以其他法规未限制其为侨居身分加签者为限,主管机关并应於该证明书注明供役政
使用。
其他条请自行点看
http://www.ocac.gov.tw/public/public.asp?selno=358&no=358&level=P
1.3 这是申请役男出国的法规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asp?url_disno=5
役男出国申请书应备文件
(一)国内20岁以上经核准在学缓徵役男短期出国,得
向乡镇市区公所或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在护照上
加盖出国核准章戳。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者,依
户役政连线提供缓徵资料核准。每次出国不得逾2
个月,逾规定期限返国,不予受理当年及次年出国
之申请。
(二)以役龄前出国在国外就学役男身分向入出国及移民
署申请再出国,在护照上加盖出国核准章戳。应检
附经外馆验证修习学士学位以上在学证明。在国内
停留期间,每次不得逾2个月。(相关规定请参阅
役龄前出国在国外就学役男申请再出国
【编码0205】)<--€这是细则请自行点看
(三)以侨民役男身分向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再出国,在
护照上加盖役男出国核准章戳。应检附已办妥侨居
身分加签护照或侨委会出具之有效侨民身分证明。
经计算在国内连续居住满1年或民国73年次以前 <--(这边就是停留时间
出生之役龄男子居住逾4个月达3次或民国74年 事项及缓冲次数)
次以後出生之役龄男子曾有2年每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期间累积居住逾183日,应依法办
理徵集服役,禁止出国。
(四)归化我国国籍、大陆港澳来台设籍未满1年役男向
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出国,检附初次设籍户籍誊本
或身分证影本,在护照上加盖役男出国核准章。
: : 2.拿美国护照回台湾,你当然是美国人,享有美国跟台湾签订的条约权力。
: 可以请问一下是什麽样的条约, 大概是说什麽吗?
2.1 这里面有关条约请自行研究。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9%97%9C%E4%BF%82%E6%B3%95
: : 我是不知道拿美国护照到台湾可以住多久。
: : 3.你又没犯法你怕什麽,大部分回来有问题都是通缉犯。抓你时还会牵扯到
: : 国际法(国际公法及国际公法)问题,是否可以把你抓起来审判。
3.1 这个你就要请律师了,你可以看 (现代国际法 丘宏达,国际私法,刘韦廷 )
: 可以多知道一点第三点的详细情况吗?
: : 4.依经验法则,回到台湾不要亮两本护照就好,如果要抓早就把立委及有钱人小孩
: : 抓去当兵了。
: 可以大概知道一下是怎麽样的经验吗?
个人经验就是自己需要办我提出来的第一项。个人并无教导有双重国籍人士无当兵义务,
但如果是符合侨务法规规定的人,你就可以提出你可以享有的权利,还有法条每一年都在换,
所以每一年都要注意一下相关修改条文。
: : http://www.immigration.com.tw/big5/top-main/consultant/maria/maria03.htm
: : 我只想到这样,如有笔误请大家帮我更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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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148.141
※ 编辑: MaTTL 来自: 219.81.148.141 (05/10 11:36)
1F:嘘 ndr:拿国际法跟台湾关系法来搞移民实务?Good Luck! 07/28 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