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know (take it easy)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H1B visa 申请问题
时间Fri Mar 9 07:42:29 2007
请问一下有经验的各位
最近要由 OPT 转到 H1-B
本想申请一般案件
但是律师一直跟我强调, 依今年的案件数
非常难申请的到, 他说用一般件根本不可能申请到
除非我多加 $1000 用急件
当然律师费也要多加 $100
还说现在大家都用急件, 没人用一般件
所以想请问各位
真的是这样吗? 还是这是律师想多赚我钱的伎俩
因为 4/1 根本还没到阿
我的 OPT 到期日还很久 (十月以後)
他说一般程序需要三个月处理速度
等到处理我案件的时候就没名额了
可是问题是我现在就提出申请了!!
真正的实情到底是如何呢??
感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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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8.185.248.35
1F:推 clarkchang:quota应该是以受理时间起算,不是以最後通过时间算 03/09 07:59
2F:→ clarkchang:不过如果公司愿意帮你出那1000块,也没啥不好:) 03/09 08:00
3F:→ godknow:当然是自己出钱, 所以要斤斤计较 03/09 08:19
4F:推 miluco:不用加急,4/1当天efile,把相关文件寄达处理中心即可 03/09 09:07
5F:→ miluco:65000+20000的名额不可能一天就完了 03/09 09:08
6F:推 clarkchang:自己出钱?不是违反法律吗? 03/09 09:56
7F:→ miluco:有许多H1是必须自己掏腰包的.法律归法律,现实是现实 03/09 10:57
8F:→ clarkchang:公司不出钱,何必屈就二等公民?要是我,就回台湾 03/09 12:05
9F:→ clarkchang:我听说很多华人、印度人开的公司都这样压榨劳工 03/09 12:06
10F:推 miluco:不代表公司不出钱就是二等公民,有些公司的policy就是这样 03/09 22:04
11F:→ miluco:公司出钱的H1也没有就比较高尚一点,重点是公司怎麽看待你这 03/09 22:04
12F:→ miluco:个人,拿到H1後也不是就没事了,随时都有可能被解雇 03/09 22:05
13F:→ miluco:拿到H1,拿到绿卡,甚至拿到公民都还可能是二等公民,这跟人比 03/09 22:06
14F:→ miluco:较有关系,如果这麽不屑这个国家,大可以连H1都不要拿回台湾 03/09 22:06
15F:→ miluco:就是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美国,也不是每个人都一定得在这里 03/09 22:07
16F:→ miluco:工作过生活 03/09 22:08
17F:→ clarkchang:我想说的是,法律规定後面的意义,就是不要压榨劳工 03/09 23:36
18F:→ clarkchang:而部分公司还敢这麽做,就是因为有需求,才让公予取予 03/09 23:36
19F:→ clarkchang:求。法律又规定解雇要付机票钱给你回原居地,也是不可 03/09 23:38
20F:→ clarkchang:能了! 03/09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