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eliao (Willie Liao)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请问这样算高危险群吗?(已看过案例)
时间Mon Mar 5 07:32:30 2007
※ 引述《dioffy (moving on)》之铭言:
: 我是单身女性26岁
: 在外商工作一年多
: 有财力证明大约三十万
: 在职证明,扣缴凭单
: 想用10天年假去纽约观光
: 但我曾经在1998年拿到B1在美国停留5个月
: 後来1998年回台湾要申请F1读美国高中(有准备I-20)
: 被拒绝了,并且B1签证也被revoked
您并没有说明您当年被拒签的理由,这和您现在会不会被拒有很大的关系
拒签的理由没有消失或情况没有改变的话,再等多少年也拿不到签证(
比方说您在恐怖份子名单上--这不大可能就是了)
我想当年您被拒签的理由应该和许多人一样,在美国有有身分的亲人
而且和台湾的(羁绊)不深(您当时还是学生),移民官认为您非常有可能
滞留美国不归。
: 事隔将近10年,我在台湾完成了所有学业,及工作了一阵子,
: 依照我目前的条件想办B1,还是很不利吗?
如上所述,要看您当初被拒签的理由是否继续存在。有没有有美国公民/绿卡
的亲戚在美国不是您所能改变的,您能够证明的只有您现在和台湾的(羁绊)
比之前被拒签的时候深,足以说服移民官您一定会回来。
我不是移民官,移民官其实也没有一个死的CHECKLIST哪种人能过不能过
,完全是自由心证。不过综合前面许多人的经验,单身女性的确是高危险群
,但是有在工作是比较好过。
: DS-156的30,31,35这三题让我看了很紧张
: (有没有被发过美签?/有没有被拒签过?/有没有被取消吊销过美签?)
: 我有听说一种说法,10年的纪录不会留下了,而且我刚好换了新的护照,
没有听过这回事,您听到的10年的讲法大概是来自於再美国非法居留一年以上的
话十年不得回美的规定。
: 可以不要带旧护照去,然後表格上就都写没有?
不行,有意地欺骗移民官是非常严重的,最坏的情形是你永远都拿不到签证
,连跟美国公民结婚要拿绿卡也会被打回票。
: 不然我真的没有跳机的意图,因为十年前的纪录而签不过,真的会很呕吧!
有没有跳机的意图不是您说了算,要看移民官的认定。这听起来很不近人情
,但是也没办法。
: 请问有没有跟我相似的状况的版友去办美签的经验可以分享?
: 或是版上有经验的朋友可以给我建议吗?
: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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