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OPT, H1, and H4问题
时间Fri Mar 2 10:13:22 2007
<已爬过,但没有符合我需要的答案>
我和我太太都预计今年六月毕业
两个人的OPT EAD生效期间为July/31/2007 - July/30/2008
我已经找到工作,公司应该会帮我办H1B
但是我太太还没有找到工作
问题如下:
1) 如果公司四月一日顺利帮我申请H1B,假设六月之前可以核可
那我就同时有OPT、H1B的资格
我预计七月中到八月中会离开美国回台湾
九月初才开始上班
请问我一定要在七月中回台湾这段期间转换成H1B吗?
还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湾转成H1b
这样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长的赋税优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因为学校律师说,如果我四月一日就申请H1B(因为额度问题,越早越好)
那我的H1B应该就会十月初开始生效,那我就必须十月初就要转换身份
也就是我要趁七月中回台转换身份,也就是说,完全享受不到任何赋税优惠
是这样吗?
2) 我太太如果还没找到工作
建议保留OPT身份直到过期呢?
还是跟着我先换成H4?
然後继续找工作,等到找到工作,H1B也核可下,才开始工作?
也就是他能够上班的其间就是EAD有效,以及2008/Oct以後
可预期的会出现八、九两个月整的空窗期
3) 如果我太太明年七月前都想保有OPT
可以明年再回台湾换成H4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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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1.228.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