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yenchild ()
看板VISA
标题Re: [欧洲] 申根签证有效期间写法
时间Thu Feb 8 16:42:40 2007
※ 引述《murasaki823 (紫小兔)》之铭言:
: 一个月与三个月所指的是可以停留的天数喔!
: 选择一个月的效期会有半年的
: 只要记得选择multiple就可以了
我也想请问有关效期的问题,申请表格上有两栏,
分别是"签证效期",有一个月、三个月、一年的选项,
另有"申请停留天数",是可以自行填写的。
我的认知是,比如说申请的是"签证效期"三个月,
必须在签证核准日期算始的三个月内,入境申根国家,
最多可停留核准的"停留天数"。
不知这样是否正确?
或是如上文中所提,选择一个月的选项,
会拿到效期是半年,可以停留一个月的签证?
我有点搞糊涂了...
另外,我在法国在台协会网站上看到规费的部分有一项
"效期多至五年之多次出入境短期签证",规费跟其他种类是一样的,
真的有这样的签证吗?表格上是没有这样的选项,
听起来太好了不像是真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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