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 H-1与OPT的尴尬期
时间Wed Nov 1 13:49:45 2006
※ 引述《zofa (擦身而过的,幸福。)》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众板友,
: 我的OPT是从2006.01.09~2007.01.09,
: 可是我已经申请到H-1B了,2006.10.01~2009.10.01,
: 那我是不是可以在两者的重叠期(2006.10.01~2007.01.09)的时间内,
: 继续使用OPT的身份来工作呢?
检查你的H1B approval上面附的I-94,如果是10/1开始,那10/1起你就成为H1
不再是F1/OPT身份
这是白纸黑字的证据
: 目前公司不大愿意付给我全额H-1B的薪水,希望我能用OPT到一月,
违法
: 可是我个人是蛮担心会有不合法和钻漏洞的问题,
的确不合法
: 有想过问律师,不过公司的律师说没问题,可是我男朋友公司的律师说不可以...
: 所以想请问是否有人碰过相同情况?
: 真不知道H-1B的持有人在回台湾换签证的时候是会表达长住的意愿,还是会表达
: 回台湾的意愿.......
: 有没有这麽复杂啊...... Orz
H1是少数可以有移民意图的非移民签证,所以可以大方的和签证官说你想移民
一样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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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ofa:谢谢你的回答 :) 11/01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