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VISA
标题Re: [问题] I-20的期限问题....
时间Fri May 19 10:21:24 2006
※ 引述《invictus (invictus)》之铭言:
: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铭言:
: : 你一毕业,I-20就失效(通常由毕业典礼日期或学期最後一天来算)
: : 如果提早毕业的话就提早失效,和I-20上写的日期无关
: : 一毕业就必须在grace period 60天内离境(或是开始OPT)
^^^^^^^^^^^
: : 所以除非你能发挥影响力,改变学校的毕业典礼日期或学期结束日期,否则不可能
: : 博士班学生可以用延缓送出毕业论文的方法来延後毕业日期
: 那请问OPT的开始日期可以自己决定吗?
: 还是毕业隔日就要立刻开始?
答案就在上面
毕业日起的60天缓冲期内都行
总共就60天可用,如果OPT开始前用了50天,就只剩10天留在OPT结束後
(对大部份人不很重要)
: (因为记得之前有人提到有些人OPT不知道怎麽弄,期限比一般长很多)
没这回事,每个人都一样长,12个月,只是早开始或晚开始而已
: 乾温~~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58.140.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