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
看板VISA
标题Re: [问题] J-1交换旅客签证v.s.过境签证 (续)
时间Fri May 19 02:17:42 2006
※ 引述《vivoconavion (郭妹 别孤寂 有我陪你!!)》之铭言:
: 这是全文...
: 但我有点不能领会是不是只适用於要再次入境美国的旅客...
: 今天打去AIT却只进语音...
: 想请问是否有相同经验的大大能给点指示...
: 我当然希望能有以上英文说的那个方式...
: 请responsible officer签个名就好...
你误解了
前面的方法,只适用於「再次以J1身份回到美国」的人
如果你要在工作期间,休假一个星期出国去玩,
就要拿到这个办公室的签名才能回美继续之前的身份(交换学人)
你一旦program结束,你的合法J1就失效了,只能在30天的缓冲期内留在美国
一离开美国,缓冲期就视为放弃,就无法再以原身份入境
所以你需要一个新的美签 (观光/过境)才行
: 但若真的一定要再办个过境签证也是没办法的事了..哀...
: 好贵捏..两个美签七千多...
: 是否有其他补救方式呢?
建议你把墨西哥之行移到工作结束前,
工作结束後在美国50州玩就好(包括Hawaii/Alaska)
: 例如於九月初离境美国时在机场签个名之类的...
没这种方法
: 非常感激各位耐心看完这问题...
: 麻烦了喔!!:)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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