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rleva (我今年不回去了)
看板VISA
标题Re: [问题] 美签 在美期间住址 & 周一到周五哪天 …
时间Wed Nov 16 13:29:12 2005
※ 引述《ErinC (手写信)》之铭言:
: ※ 引述《cchris (I love Yun)》之铭言:
: : 不叫做「落地签证」,叫做停留期限
: : 基本上,大部份人都拿得到六个月,只有少数很想拿六个月的人反而拿不到
: : 没有一定,最好六个月以上,越久越好
: : 理论上可行,实际上也可能会被刁难,第二次的学生签可能会被拒
: 请问一下,那如果是申请一般学校的学生签(非语言学校),也容易被拒吗?
: 如果之前在美以观光待了6个月,回台2个月後申请学生签呢?有人成功拿到签证吗?
我之前的经验是七月十几号回台湾(之前是用观光签证)
我回台湾一个星期内申请学校过一个星期申请学生签证~
八月十几号就去念语言学校了~~~
你有I-20(要念的学校发的)一定拿的到学生签证啊!!!
: : 学生签必须开始前才能申请,所以你说的是不可能的
: : 美签是多次签证,所以可以美加之间往返,怎麽走都顺
: : 建议你不要恶搞,想待很久就用学生签证,乖乖修课,只要还是学生想留多久都行
: : 想待不到六个月,就用观光签证
: : 用各种方法企图延长,都会出问题
说说你为什麽要留在那边好了!!!
我觉得办签证就是用什麽办什麽~~~
看看你的性质,找出为什麽要留在那边那麽久啊!!!
照规定申请,通常很快签证就下来~~要留多久也都是可以谈的~~
(我朋友申请观光签证,星期三办星期五就快递到她花莲家门口)
(另一个朋友观光签证在美国结婚,回台湾申请来美,二个星期就拿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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