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gyang (Yang)
看板VISA
标题[问题] 关於美签「必要」文件疑惑?
时间Tue Sep 13 10:18:23 2005
美签,非移民签证(观光签证)其中有一点
5.如有之前的护照,请一并提出。如因遗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出
过去的护照,可提出一份历年入出境记录,请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
申请,地址是:台北巿广州街十五号,电话 2388-9393。
是指每个人都必须提出历年出境记录吗?我想一般人不会把旧护照留着
吧(已经没有有效签证时),我也忘记旧护照是不是办新护照时被收走?
搞不太清楚这一点是要啥东西?请前人指点迷津。
另外,可准备相关有利文件,这些东西是要英文版还是中文版也行?
1.全户户籍誊本
2.财力证明,如银行对帐单、存摺、税单、或不动产权状
3.在职证明
4.学生成绩单
5.所得税扣缴凭单
6.有关这趟行程的资料
7.如果是商务行程,请带美国公司的邀请函
8.公司负责人请带公司登记证、执照及最近的税单
9.结婚证书
10.小孩的申请可以提供出生证明、学校成绩单、父母的财力证明及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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