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uochauo (chauocha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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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系办] 第一届「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徵文办法
时间Fri Mar 11 10:21:3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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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文学院 哲学系
委托人: 赖盈满
联络电话: 3366-3399
第一届「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徵文办法
一、宗旨
国立台湾大学(以下简称本校)为鼓励本校学生深入人文、社会、自然与生命教育之
哲学思考,特设置「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以下简称本奖项)。
二、参加资格
本校在学学生,包含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在职专班,及进修推广部学生。
三、徵文组别、题目
1.人文组:幸福是什麽?
2.社会组:性可以没有爱吗?
3.自然组:科学是「发现」还是「发明」了真相?
4.生命教育组:人生的意义是什麽?
四、徵文组别、奖项、名额与奖金
人文组:首奖1名,奖金三万元;贰奖1名,奖金二万元;三奖1名,奖金一万元;佳作2
名,每名奖金五千元。以上奖项皆赠奖状一帧。
社会组:首奖1名,奖金三万元;贰奖1名,奖金二万元;三奖1名,奖金一万元;佳作2
名,每名奖金五千元。以上奖项皆赠奖状一帧。
自然组:首奖1名,奖金三万元;贰奖1名,奖金二万元;三奖1名,奖金一万元;佳作2
名,每名奖金五千元。以上奖项皆赠奖状一帧。
生命教育组:首奖1名,奖金三万元;贰奖1名,奖金二万元;三奖1名,奖金一 万元;
佳作2名,每名奖金五千元。以上奖项皆赠奖状一帧。
五、审议机制
1.审议程序共分形式审、初审及决审三阶段,由审议委员担任评审。名单於评审结果揭晓
时一并公布。
2.评审过程中,为求公正原则,所有投稿论文均采匿名审查,投稿作品收到後立即进行密
封编号,作者与评审委员之资料均妥善保管并保密。
3.各组投稿作品如有未达评审认定标准者,奖项得从缺,缺额可跨组流用。
六、作业期程
1.公布题目:99年11月1日。
2.收件时间:100年2月1日起至100年3月31日止,亲送文学院办公室或哲学系办公室,邮
寄则以邮戳为凭。
3.公告名单:100年5月31日公告得奖名单。
4.颁奖典礼:100年6月台大毕业典礼期间公开颁奖。
七、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应以通俗文字进行论述,无须文献、注解等学术格式。
2.投稿作品限中文写作,每篇5,000字以内,首页首行为徵文题目;以Word档案格式制作
。为求审查客观,文中请勿出现任何可辨识作者之内容。
3.版面及规格:A4纸张直式横打,每页需加注页码,单面列印。字型为新细明体,引号使
用「」;字级14号字,固定行高20pt。引用英文之字型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4.投稿作品须独立完成并为首次发表,不得於任何媒体、网路、出版品或国内外任何刊物
中刊载,并保证无抄袭侵犯他人着作权或损及学术伦理等情事。若有上述情事一经发现,
取消资格并自负文责。
5.投稿时请备齐报名表乙份(报名表可至
http://www.philo.ntu.edu.tw下载)、作品乙
式五份及作品电子档光碟乙份;并於100年3月31日下午17时前,亲送文学院办公室(罗斯
福路四段一号校总区)或哲学系办公室(思源街18号水源校区行政大楼),邮寄则以『挂
号』寄至「10617台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一号台湾大学哲学系办公室」。信封上注明
『第一届台大学生哲学桂冠奖』字样及徵选组别(人文组/社会组/自然组/生命教育组)
。投稿作品恕不退件,请自行保存底稿。
6.洽询电话:3366-3396,联络人:赖盈满。
八、得奖事宜:
1.得奖作品之发表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需签署「着作财产权授权同意书」,授
权发表、转载或出版合集等,不另支稿酬。作者如需转载,应以书面方式取得主办单位同
意。
2.得奖者须提供较详细之个人资料、照片、得奖感言,并配合颁奖事宜。
3.得奖奖金须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由主办单位先行代扣应缴税额後给付。
九、注意事项:
1.得奖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等违规情事,或因着作权纠纷涉及诉讼,经法律
程序败诉确定者,取销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及奖项等。其损害第三人权利者,由作者
自负法律责任。
2.在得奖名单尚未公布前,作者不得将同一作品发表或参加其他徵文比赛,否则主办单位
有权取消其资格。
3.参赛者视为认同本徵文办法,对审议委员会之决议亦不得异议。
4.本奖项规范若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随时修正并公布於活动网站中,不另行通知。
5.活动网址:
http://www.philo.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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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