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Dis-Serv 板


LINE

以下是这次事件 本人以一个旁观者的身分发表看法 文章很长,请小组长耐心看完 必要时请对照重考板文 提供小组长参考 ================================================================= 1.起始文章是否应该被删除? 作者: josephi () 看板: RESIT 标题: [闲聊] 重考班越来越难做?! 时间: Fri Jul 11 18:45:18 2008 我前年进建如重考 成绩还算理想 考上後曾再回去补习班找导师闲聊 没想到接下来一届(考97指考)的制度改变很多 似乎连丙成忠、丙成忠A假日自习都得和其他班一起共用教室 以往这两班都是自己用自己的教室 另外就连强制自习的规定也没了 连考题也跟儒林合作 感觉学生少很多 补习班也开始缩减成本 有点好奇今年台北两大重考班会变得如何 接着版主公告删文(节录自 #18TsDN6E) 作者 CIH (setting goal) 看板 RESIT 标题 [公告] josephi版友离题,予以删文 时间 Fri Jul 11 21:42:44 2008 ─────────────────────────────────────── 再次申明:这里是重考讨论版,交流重考的相关经验、心得, 不是重考班经营讨论版,如果要讨论经营重考班, 请找儒林、建如班主任讨论。 以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35.68.10
1F:嘘 albert0303:我觉得这还好...07/12 11:58
2F:→ allnewfish:哈哈 反正又没板规 板主自由心证@@"07/12 12:02
3F:嘘 albert0303:我没去补习班 但感觉版主是在隐瞒建如的缺点07/12 12:17
4F:→ albert0303:去试听过几天 感觉真的很糟糕07/12 12:18
5F:→ allnewfish:我以为重考班不能试听勒XD07/12 12:19
6F:→ zeros:我觉得重考班的选择非常重要..不知道经营型态怎麽知道他好?07/12 13:09
7F:→ CIH:变得如何外人怎麽会知道?只有内部的工作人员才会晓得 07/12 13:15
8F:→ CIH:内部工人员又怎麽肯把经营所遇到的困境公告出来? 07/12 13:16
9F:→ eternia:板标改成"重考经验分享板"比较不让人误解.... 07/12 14:49
10F:→ CIH:谢谢e版友的建议:) 07/12 19:56
============================================================================== 以下是我个人意见 板主认为这篇是在讨论补习班经营之道 不符重考板板旨 因此予与删除 但我个人从这篇原文得到的讯息是: 两大补习班若要合并,势必减少或增加重考生权益 因此,重考板友若有需要,可另外询问其他家重考补习班,如:文诚等 比较和两大重考班之间的优缺点 或接受重考生的单科补习班 作为依据 因为或许有板友不知两大补习班要合并 漏掉向补习班询问自己权益的机会 因此我个人认为,此文应无删除之必要 2.albert0303板友是否有被水桶的必要? 起因: albert0303:我觉得这还好... 07/12 11:58 albert0303:我没去补习班 但感觉版主是在隐瞒建如的缺点 07/12 12:17 albert0303:去试听过几天 感觉真的很糟糕 07/12 12:18 结果: 作者 CIH (setting goal) 看板 RESIT 标题 [公告] albert0303水桶一个月 时间 Sat Jul 12 13:12:55 2008 ─────────────────────────────────────── 再次重申:本版是在讨论重考相关心得,交流重考的经验。 本版并无隐瞒建如的缺点,上篇公告删文是因为该篇文章篇离主题,故予以删除。 判决:malbert0303在推文乱嘘,设水桶一个月,再犯设永久水桶。 =============================================================================== PTT的嘘文功能 不就是为了让人发表和原po不同意见而设置的 今albert0303和板主持不同意见因而嘘文 我个人认为并无不妥 而板主判决的内容是以"乱嘘"为由 本人不解:albert0303既非口出恶言,亦非恶意空白嘘文 也有发表他的看法,为何板主认为那是在"乱嘘" ? 更何况在没有板规依据下水桶 实难令人信服 =============================================================================== 接着谈谈在这判决之後,板主发表的言论及板友的意见 以下是CIH板主因albert0303申诉所回应的第一篇文 作者 CIH (setting goal) 看板 UniDis-Serv 标题 Re: [申诉]重考版版主CIH乱水桶 时间 Sat Jul 12 17:53:34 2008 ───────────────────────────────────────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请版主自己来说明为什麽没把版规放置底 : 没有版规作为依据是不好的行为 : joh 1.本版有旧的版规放在使用者POST注意事项,但却消失无踪。 另,旧有的版规因为过於陈旧,s版主先行砍除。 2.先前的删文事件,组务版也有判决,而且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 并提出改进的方案。 不需要再为上一次事件做出任何回应。 请有心人士就此打住,谢谢 3.在订出新的版规之前,版主有权以「台湾学术网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第六项 各站之管理人与相关版主须为其版内之文章发布做适切地选择,促使使用者确 实针对讨论区主题参予讨论,必要时得删除不适切的文章并适当地说明理由。 渡过这短暂的空窗期,否则有心人士会趁乱扰乱本版。 4.本人从来没有坦护过建如补习班,该篇需删文是j版友提到重考班的经营, 与本版无关,故请他若要讨论经营重考班,与重考班班主任连络会比较恰当。 因此仅做出删除该篇文章的决定,并没有将该篇设为劣文。 删文之後也有以信件告知j版友,该版友也有来信讨论,本版主也有回信解释。 5.为什麽被删文的没有出来申诉,a版友就在公告乱嘘文? a版友并未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本版版主在坦护建如重考班, 就在本版以嘘文的方式,对本人做出不实的指控,明显违反TANet的公约 m 诈欺、诽谤、侮辱、猥亵、骚扰、非法软体交易或其他违法之讯息。 6.本版的公告若有不服之处,也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诉, a版友扰乱本版制序已经很清楚,为什麽小组长反而警告本人? 所有的版规都立基於台湾学术网路公约,所有的言行举止也必需符合TAnet的公约。 如今只是短暂几天的空窗期,就有a版友在扰乱本版, 但j小组长却对本人警告,实在是匪夷所思。 ===================以下是我个人针对C板主这篇文章的意见===================== 1.以往PTT有发生文章消失的问题 但都是全站或某些板在特定时间内的文章一同集体消失 今板主宣称有板规却消失无踪 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在未发生PTT主机操作上的问题下 重考版的文章消失 并且只消失一篇 而该篇刚好就是板主所谓的板规 我个人认为完全不合理 2. 板主宣称:先前的删文事件,组务版也有判决,而且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 请小组长可以到重考板仔细看看 在smartclever删文被申诉後 就未在重考板发表过文章 请问所谓的"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在何方?? 这是在公然说谎吗? 3.CIH在第5点提到:为什麽被删文的没有出来申诉,a版友就在公告乱嘘文? 我疑惑,有板友认为别的板友的文章不该删 因而再公告嘘文表达不同意见 这件事是错的吗? 难道别的人都不可以针对板主对他人判决有疑问吗? 至於该板友是否乱嘘,我的意见已於前述说明过 4.CIH在第六点提到:a版友扰乱本版制序已经很清楚 我不解,A板友在公告嘘文造成本板何种秩序扰乱? 洗板?口出恶言? ============================================================================= 接着,CIH在重考板发表维持原判,水桶一个月的判决 宣称a板有对他的指控系言论自由的无限上纲 构成刑法第310条的毁谤罪 於7/13在重考板又发表一篇改判,原文如下: 作者 CIH (setting goal) 看板 RESIT 标题 [公告] albert0303改判警告一次 时间 Sun Jul 13 21:11:17 2008 ─────────────────────────────────────── 1.albert0303原判水桶一个月,未符合比例原则,故改判警告一次。 判决理由:albert0303意图散播不实言论,故判处警告一次。 注:2006年暑假,建如重考班辅导老师在重考板宣扬战绩,本人判处砍文。 本人若有心隐瞒建如重考班缺点,则2006年暑假便不会去砍除建如辅导老师战绩文。 另,建如的缺点或是优点在,7→9→6, 2.造成这次广大争议,本人在此向各位板友致歉,希望争端就此打住。 并请大家以後注意用词,以免造成争议。 ===========================我的意见如下===================================== 一.既然CIH要谈法律,也提到比例原则 那我们就来谈谈法律吧 所谓的比例原则系指: 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於目的之达成。 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 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1.CIH采取之方法应有助於目的之达成吗? 小组长可至重考板看那篇水桶公告下的其他板友推文的意见 推文几乎一致认为不需要到水桶地步 甚至有人认为这是戒严 无法认同该判决 试问板主的目的真的达成吗? 抑或他的目的只是要让嘘他的a板有闭嘴而已? 2. 该水桶判决真的是对板友侵害最小的吗? 在该判决遭到申诉後 CIH多次在重考板上发表他对该判决的理由说明 诚如我在#18UCYKRC (RESIT)的推文所说 当初版主大可直接在板上说明 不仅a板友可以得到最直接的解释 其他板友也可清楚的得知板主立场 板主不愿意仔细阐明自己的立场 却在无板规状态下 水桶了a板友长达一个月 更何况多数板友都不认为a板友需要被水桶 更不见有任何人发表认同板主判决的意见 3. 事情发生 我认为板主的措辞 态度皆相当强硬 未有板规就水桶 况且一点也不符合比例原则 未对先前的事情道歉,却公然在此板说谎 宣称做出正式道歉 何况,我国法律不论是在刑事上或民事上 法律皆不溯及既往 CIH在#18UVxuPS (RESIT) 改判a板友警告 事实上我认为a板友根本连警告都不需要被警告 我个人认为CIH在这次事件处理上具有明显且重大瑕疵 以上为我个人意见 仅供小组长参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69.8
11F:推 albert0303:感谢支持^^ 07/14 15:47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Soft_Job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