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457088 ()
看板Uni-LawServ
标题Fw: 请问浸水桶事由
时间Wed May 2 18:59:28 2018
※ [本文转录自 lee457088 信箱]
作者: mt580 (K.R )
标题: Re: 请问浸水桶事由
时间: Wed May 2 01:00:37 2018
※ 引述《lee457088 ()》之铭言:
: ※ 引述《mt580 (K.R )》之铭言:
: : 可否告诉我私人恩怨的证据在哪??这理由太牵强了
: : 我们都是文明人...都会去查证或推论~~
: : 其一..我根本没讲任何人!! 某人对号入座~~
: : 其二..先去定义杂工的意思吧!!
: : 其三..怎不去查明检举者是否有散布不实主观言论?
: : 你要不要去问懂法律的人!! 真的好夸张...还告诉乃论
: 我只是依板规行事
: 不太懂你是对於「审案有疑义」还是「告诉乃论」有疑义
: 如果只看告诉乃论一词,以我国中浅薄的公民知识
: 我固然知道他是指刑事案件,也知道杂工泛指工人
: 然而检举人有充分补充您二度暗指检举人为杂工,而其本人工作非杂工
: 然後,我从头到尾都说过了,我们最後审判的私人恩怨和你说的杂工上述其一二三无关
: : 当事人跟受害者是谁?? 希望你还是学生多去看看实务面的真相
: : 不要因为迁就某人~-而罗织论罪!!!
: : 法律是会依据..双方两造当事人的行为去判断的...
: 我手上就这麽多证据
: 我当然是先以我手边具有的证据来表示
: : 但你毫无头绪阿!! 根本躺着也中枪...我是指明谁了
: : 而且杂工这用词哪里不妥了?? 拜托您~~去问问中央念法律的同学!!
: 1.我从头到尾都没提过审判依据有杂工一词,为什麽你要这麽钻牛角尖呢?
: 2.中央并没有法律系,更不会有在中央念法律的同学。
: : 所以我说你爸在当水电工..工友...杂工...是在贬低人噜??
: : 你要不要去法院提告阿!! 理论上根本不会成立...都几岁人了??
: 没错,我知道不会成立,所以我们的判决上一直都没有在说杂工是贬低的词汇。
: : 真的不会判断吗? 因为某人的玻璃心....所以你们也跟着碎了!
: : 说粪校没事...说杂工被浸水桶90日!!! 这就是你们的处理能力??
: : 真令人佩服了!!
: 1.这麽不服气就去向板务申诉吧,申诉成立我自然会受到惩处,这样我也会上了一课
: 2.你也可提出申诉,说你认为粪校一词有侮辱校格
: 3.我直接说吧说,桶你的原因是因为你具有针对性的发言,不是因为你的措辞
^^^^^^^^^^^^^^^^^^^^^^^^^^^^^^^
所以我说你根本就是有偏见....我针对性发言针对谁了??
根本就是你看不惯!! 你就是自觉四大四中就是有种尊荣感...
再依版规:
3-2-f.
直接或间接对「人格」之侮辱、人身攻击。但出自於善意之言论为因自卫自辩
或保护合法之利益,以及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得减免或不罚。
(告诉乃论)
我扞卫自己的学校~~即便有酸文! 但都没有针对特定人
反倒是你自觉念国立的自尊受到挑战...无法容忍别人一再的发言..
才会随意冠罪名要我认罪...真的~~~良心还尚在吗??
另外~~板规!! 我出於善意自辩你却不依我的立场! 反倒是站在申诉者那边
根本也不认同我的推文阿!! 但却提不出反驳之词!!! 难道我的推文不可受公评吗?
说到底...身为版主的公正性似乎在您身上看不见!!
最後~~我所用的词!! 比粪校..烂校都还中性了...你却没浸水桶??
反而可理直气壮地反驳??...本人又能说什麽!!!
PS: 最後~~我念逢甲!!! 我以自我的成就和努力自许~~~
我就是靠自己本事..比念四大四中还来的有成就!!! 所以我敢大声...
我扞卫自己的学校没有错....错的是你...看不惯而已??
我已依相关规定~~~申诉上去了!!! 也对你的回文一并检视备存~~
感谢您的指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246.19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lee457088 (140.115.216.87), 05/02/2018 18: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