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MEDloser (和大将廖鲁蛇)
看板Uni-LawServ
标题[申诉] 高中版hsnuonly判决
时间Mon Apr 11 23:17:19 2016
=========================请依格式申诉,否则不处理=====================
申诉人: NTUMEDloser
被申诉人: hsnuonly
不服之判决:
3-2. 有下列内容者,初犯水桶1个月,再犯水桶3个月,累犯永久水桶,并得视情况退
文
,删文亦追究责任。
3-2-e. 蓄意引战、挑衅、攻击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初犯,水桶一个月
事由/经过:
在高中版发了篇鼓励没上第一志愿的人去指考的文章
但是被 学长jyan97 曲解成在嘲讽 学测的人
中间有许多人对我挑衅,我当然心里不舒服,可是在言论自由的范围
我都有忍受
在被检举的几个里面
嘘 cpx117110 : 不懂干嘛要酸......
我回:废物只会酸人啊 懂?
明明就是说 我是废物 我只会酸人 (当然我没有要酸 指只是被这样说我也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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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TUMEDloser : 回完了? 被说中心理画就中离 XDDDDDDDDDDDDDDDDDDDD 04/11 22:10
→ NTUMEDloser : 真的 没有你的耻力 怎麽办 QQQQQQQQQQQQQQQQQQQQQ 04/11 22:13
我没有攻击别人 就算有 依据版规
3-2-f. 直接或间接对「人格」之侮辱、人身攻击。但出自於善意之言论为因自卫、自辩
或
保护合法之利益,以及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得减免或不罚。
(告诉乃论)
我也是为了自我防卫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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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snuonly: 越级申诉,依本板板规5-3,无效 04/12 20:15
2F:→ jyan97: 打脸了,我都还没告你3-2-f你不用太紧张吧,没人讲我还不 04/12 21:08
3F:→ jyan97: 知道你跑来这边,不尊重版主越级申诉 04/12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