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2514 (鸡太郎)
看板Uni-LawServ
标题[申诉] 高中版版主 hsnuonly滥用职权
时间Mon Nov 30 02:58:31 2015
请依格式申诉 否则不处理
申诉人:chen2514
被申诉人: hsnuonly
不服之判决:
#1MMpUaVL (SENIORHIGH)
作者 chen2514 (鸡太郎)
看板 SENIORHIGH
标题 Re: [问题] 要不要销过?
时间 Fri Nov 27 15:27:25 2015
chen2514於分身GTaLon、GTaLon5566水桶期间(永久水桶)多次发文、推文
依据板规
3.3 多次闹板者,列入本板黑名单,其任何经认定之分身帐号,均永久水桶。
并将收集证据提交ID_Multi板。
3.3.1 分身帐号之发现,得由板友蒐集证据对板主举发,或由板主自行察觉。
3.3.2 分身帐号之认定,由站方为之。
处永久水桶,并列入不受欢迎使用者名单
事由/经过:
判决内容指出GTaLon,GTaLon5566水桶期间用分身帐号chen2514继续发表文章闹版
可是在先前的判决
#1LqQdDTE (SENIORHIGH)
可以得知,GTaLon,GTaLon5566两个帐号是的水桶原因是因为於chen2514水桶
期间发表文章,推文
chen2514在出桶(60天)後并无违规,继续发文推文也没被当时的版主水桶
可是在版主交接後,却用莫名其妙的原因过度解释版规,扭曲分身条款
又滥用职权给予10年水桶之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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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6.140.15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Uni-LawServ/M.1448823514.A.D9B.html
※ 编辑: chen2514 (111.246.140.157), 11/30/2015 02:58:57
※ 编辑: chen2514 (111.246.140.157), 11/30/2015 03:00:40
1F:→ hsnuonly: 不是就跟你讲过了,分身之间互为分身,没有主从分别11/30 10:13
你这是在扭曲版规
2F:→ hsnuonly: 不然你登入次数那麽接近,随便调整一下就换位了11/30 10:14
我可以提供注册日期作为证明
3F:→ hsnuonly: 前板主没水桶你是他的失职,但你不能主张违法平等11/30 10:15
前版主确实永桶我的分身
对於主帐也给予适当的责罚
我主帐出桶後可以发文推文,甚至竞选版主
没道理换版主後就扭曲版规重罚无违规帐号
4F:→ hsnuonly: 况且我没说你用chen2514闹板,而是用GTaLon等相同的理由11/30 10:21
请小组长明察
※ 编辑: chen2514 (111.246.129.31), 11/30/2015 15: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