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ok1225 (我笑太糟糕)
看板Uni-LawServ
标题[申诉]KNU-Group 版主 Celery0605 不良之板规
时间Thu Nov 4 01:44:02 2010
该人借版主之名创造符合自己的板规
先前的文章已经表达 他已开创多重帐号名义发文
在今天却又发表新板规 (如下)
并把把校版当个版使用
对版主有意见的发言一律是为乱板
那先前该人多重帐号 同ip发文 就无所谓吗??
接着不经公告就私自水桶
无故理由封锁我言论自由 是版主应该的吗?
且私自将我水桶期限达一千四百多千 三年多
完全毫无公告 以及详细的违规内容 私自处理个人水桶三年多
且该人说先前事件及其文章 延用旧制 是以哪一则规定判我水桶三年多?
这是应该的吗????
希望解决方式
革除该人版主一职 并且解除我的限制
《KNU》看板设定
b - 中文叙述: 校园 ◎[开南]期中考将近 边避寒边念书吧
板主名单: Celery0605
h - 公开状态(是否隐形): 公开
g - 隐板时 不可 进入十大排行榜
e - 开放 非看板会员发文
发文与推文限制:
y - 开放 回应文章
*使用者水桶中(尚有1460天)
d - 开放 自删文章
r - 开放 推荐文章
名单编辑与其它: (需板主权限)
s - 开放 嘘文
w)设定水桶 v)可见会员名单
f - 开放 快速连推文章
m)举办投票 o)投票名单
i - 推文时 不会 记录来源 IP
c)文章类别 n)发文注意事项
a - 推文时
对齐 开头
x - 转录文章
会 自动记录,且
需要 发文权限
L - 若有转信则发文时预设 站内存档(不转出)
8 - 允许 未满十八岁进入
★ 您在此看板无发文或推文权限,详细原因请参考上面显示为红色或有 * 的项目。
原来
3-3 不得发表含有人身攻击、性骚扰或不雅字眼等文章。
更改为
3-3 凡文章或推文内容涉及人身攻击、带有不雅言论及挑衅他人引起论
战, 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水桶一周到永久水桶之处
罚并直接删除该文章。
新增3-6
争议文章
对於板上累犯 或者已水桶之人
相同IP位址、不同ID发表之文章,视为同人所发之文章
将处水桶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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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规更改前 如有引战文章 还是会照旧板规3-2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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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爸 在 你 後 面 , 他 非 常 火
your father is behind you,he is fu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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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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