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SChen (筑巢中的蓝翎翅)
看板UglyClub
标题Re: [情报] 减重(二)
时间Sat May 24 04:43:46 2003
※ 引述《pkp (我的头发不见了 好冷댩》之铭言:
(恕删)
: 体重过轻 BMI < 18.5
: 正常范围 18.5 ≦ BMI < 24
: 异常范围 过重: 24 ≦ BMI < 27
: 轻度肥胖: 27 ≦ BMI < 30
: 中度肥胖: 30 ≦ BMI < 35
: 重度肥胖: 35 ≦ BMI
: 肥胖之定义
: ◎1996年WHO已正式将肥胖定义为疾病属於慢性病的一种
: ◎1997年WHO依照西方人体重与疾病危险发生率分析後,将BMI界定为超过25者为体重过重
: 超过30者定义为肥胖
: ◎2002年中华民国肥胖研究学会认为国人BMI超过 2 3 必须积极治疗,
: 包括饮食、运动、行为、药物治疗
以上这点,将使得热中或曾经热中於bodybuilding的国人被划分至
必需积极治疗的范围里~~~~
因为,据我所知,只要有明显胸肌(胸)、腹肌(腹)、
三角肌(肩)、二头肌(上臂)及腿部肌肉线条的人,
BMI一定超过23~~
以我的身高(177)而言,
BMI 体重
23 72.05
24 75.19-->我觉得最适中的体重数值
25 78.32
: PS:注意噢! 西方人 跟中国人 是不一样的标准噢!
好吧,我承认我超过23~~^_^
177/72.5 BMI=23.14
继续朝75公斤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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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昨晚八点就睡了,
太早爬起来还真不知道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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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冷眼看世人,
满腔热血酬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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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76.61
※ 编辑: JSChen 来自: 218.166.76.61 (05/24 04:48)
1F:→ pkp:那些肌。我都有呀!可是我二十一呀! 推 61.59.69.54 05/24
2F:→ pkp:运动员的标准不一样噢! 推 61.59.69.54 05/24
你把双手举到头顶,左手摸着右手手肘,右手摸着左手手肘,
接着双手放在後脑勺,
然後照照可以看见上半身的镜子~~
怎麽样~~??
两肋看到的是不是两排洗衣板~~??
我大一到大三体重就是在64~66之间跳,後来才增重的;
那样的体重只能练出腹肌与上臂二头肌,和顶多不太明显的胸肌。
如果要胸肌与肩背部的三角肌要练到有「厚实」的感觉,
(达到胸膛加厚与肩膀加宽的效果),
体重就要破70才可能。
※ 编辑: JSChen 来自: 218.166.85.88 (05/25 00:11)
3F:→ JSChen:你说运动员的标准不同?? po来看看吧~~^_^ 推 218.166.85.88 05/25
4F:→ pkp:哈哈!老师上课没讲清楚!呵呵 推 61.59.70.159 05/25
5F:→ pkp:而且要看项目。还有我男生不归我管! 推 61.59.70.159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