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tw (Swat-未来模式)
看板UbiSoft
标题[公告] 临时板规
时间Fri May 13 10:28:19 2016
为保护本板使用者之权利、维持本板秩序,依板主权利义务规范第二章第一条设立育碧
(UbiSoft)板板规如下:
第一章、总则
1. 本板为Ubisoft讨论板,故禁止任何非相关讨论,蓄意违反此项规定得退文。
2. 违反规定内容依照程度予以板主权限内之不等的处分。
3. 板主得随时依情况公告修正或者特殊处理办法。
4. 於本板发文,视同同意本板规范。使用者不因不知本板规定而不为处分。
5. 本板板规,违反站规或战略高手群组规者或游戏平台小组规者无效。
6. 文章包含标题、本文及签名档。推文包含「推、嘘、→」。
第二章、发文规范
1. 发文分类,请依照分类标签发文,分类错误者,板主得迳行更改。
发文分类标签如下,若无合适标签,请自行填入:
[新闻]:Ubisoft官方发布的消息
[情报]:非官方发布的消息、预测
[讨论]:针对游戏讨论的文章
[实况]:实况游戏文章
[心得]:游戏心得或者攻略分享
[黑特]:游戏黑特文章、抱怨文章
使用类似"公告"标签、回覆板主公告文章者得退文。
2. 禁止一行文、注音文、空白文,或其他令人难以阅读之文字。
前项之违规由板务人员主观认定之,违反者除原文(推文亦同)删除外,得水桶。
3. 禁止未经原作者同意删除推文,违者水桶。
4. 禁止於文章、签名档,或推文内恶意对其他使用者挑衅、引战、侮辱,违者原文
删除得水桶。
前项之违规由检举人具明恶意之内容,并由本板板务人员判定後违规成立。
5. 文章偏离主题,或板主认为不适讨论者,得设定结案并中止回应(锁定)。
板主锁定後,以任何形式规避系统设定回覆文章於板面上者,原文删除得水桶。
6. 新闻/情报文规定如下:
1. 任何官方新闻,限用[新闻]标签。
如为非官方之社交媒体(如推特等)之消息,可用其他标签。
2. 需附上来源连结,网址超过一行请用缩网址。
3. 若内容为非中文者,需附上简单大意之翻译。
4. 文章最後需加入个人心得。
5. 违反本条内容,原文删除得水桶。
6-1. 实况文规定如下:
1. 每人每日仅限发表三篇[实况]类别之文章。
同一实况频道文章间隔需大於6小时。
第一款日期之界定为文章列表之日期。前款时间之界定为文章内容之时间。
自删或经板主删除者亦计入第一款及第二款额度。
违反本项者,文章删除。
2. 实况文章之范例格式为必填者,不得删除。违者文章删除。
3. 文章内容为实况文,但分类错误者,文章删除。
4. 一个月内违反本条文二次者,记警告一次。
6-2. 买卖、交易文规定如下:
1. 於本板发表一篇以上文章。
2. 买卖文既定格式不得删除,且必须填写所有必填之项目。
3. 仅限Ubisoft之游戏序号、实体光碟及其相关产品,不限於是否在UPlay系统上
贩售。
4. 禁止於推文中贩卖物品。
5. 禁止买低卖高。
6. 禁止自删、删除售价内文。
禁止贩卖帐号或跨区代购。
7. 每7日每一ID仅限一篇文章,同IP视为同一人,得直接连坐处分。
8. 违反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者,原文删除,得水桶7日以上30日以下;
违反本条第四项至第六项者,原文删除,水桶30日以上,得退文;
违反本条第七项者,依违反本板板规第七条论;
违反本条多项者,合并执行水桶不得逾180日。
6-3. 黑特文、抱怨文特别规定如下:
1. 抱怨游戏,或黑特行为者,需选用[黑特]标签。
2. 内容限於对游戏本身之设计、伺服器、行销行为等。
或玩家之外挂、违规行为。
前款所称之玩家行为,除外挂外,需将玩家之ID掩盖。
3. 黑特文不因其类别而不受其他条文之规范。
4. 每ID每72小时最多发表一篇黑特文。
5. 违反第一项或第二项者,原文删除得水桶。
违反第四项者,应记予警告。於警告期内之ID,不得发表黑特文。
7. (分身)闹板、张爸、CP、广告或有正当理由认定为重大违规,得退文水桶。
7-1. 分身之界定条件如下:
1. 违规文章为同IP者,推定为同一人发文。
2. 本板文章不同IP,但有其他事证可证明为同一人者,暂不视为同一使用
者。
3. 若经板主判定有其必要,应遵循帐号部之多重帐号查询程序办理。
第三章、板务施行办法
1. 本板板规自公告後三日起生效。
看板结束试阅期,得增设板主,增设板主之办法,依当时公告。
2. 检举违规请寄信至板主信箱。
本板板规第二章第三条、第四条,仅限当事人检举。
3. 违反板规情状轻微,或其他非恶意违规,板主得记予警告,惟警告水桶不得超过
7 日。
前项警告纪录时间为 180 日,警告期内违反本板板规,视同多次违规。
除违反第二章第七条,或其他於条文特别规定,水桶不得超过 60 日。
一文同时违反多项板规,水桶日数为 30 日以上,180 日以下。
违反第二章第七条,水桶日数为 30 日以上至系统上限,不适用本条第四项之规
定。
经查有多次违规纪录者,得加重水桶处分,惟不得超过原处分上限之二分之一。
4. 板主公告违规行为,可以来信讨论,得适当减轻或取消水桶。
来往信件留置备查。
5. 本公告规定後不溯及既往。
第四章、更新纪录
第五章、小板主与其他活动:
1. 想要报名担任小板主者,请直接寄信至swattw信箱,会依照工作情况由站方发P币
奖励。
2. 本板将不定期举办活动,活动内容依照当时公告为主。
警告名单:
※ 编辑: swattw (123.193.47.153), 05/13/2016 18:27:01
※ 编辑: swattw (140.109.127.8), 05/14/2016 09: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