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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称: 完全开放使用真名/不开放使用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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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7/24/2010 02:12:35 Sat
◆ 票选题目描述:
完全开放:用真名或不用真名皆可
不开放:文章使用真名会根据板规5-2-6删文,推文不罚
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开放/不开放),板友需自行负责使用真名带来之後果。
◆投票结果:(共有 186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完全开放:用真名或不用真名皆可 65 票 34.95% 34.95%
不开放:发文用真名→删文;推文不罚 121 票 65.05% 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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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ZincSaga 的建议:
用真名爬文比较方便~
○使用者 vu04 的建议:
个人认为若这条开放那版规很多条例也可以拿出来做讨论吧!!
版主的用心维护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增加一大堆哩哩扣扣的规定不但让吐嘈版
变的大家说话都小心翼翼...这样吐嘈版的意义又何在?!
○使用者 lorange 的建议:
开放了的话..那些艺人就可以告我们了...不要开放比较好
○使用者 MTMTKJ 的建议:
不用真名多此一举 若真的要告 告到法官那边 就算名字不同 念法一样
说真的 法官会不知道是在吐谁吗 怕被告的再自己改名吧 不怕的就用真名
○使用者 yulong 的建议:
我觉得作品跟没吐槽到的可以用真名,之前因为提到U怪客就被判违规,很扯
○使用者 fansboy 的建议:
不要用真名 不然吐嘈版会更乱 虽然不用真名会搞不清楚是在吐谁
但是却是可以保障吐嘈的公开合法化 而且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使用者 nkc100910 的建议:
不用真名的话 大家在吐糟新品种妖怪的时候很难猜
○使用者 light20735 的建议:
为了版友安全觉得别开放~~反正只会被警告跟删文
用警告换来避免被告的情况会比较好~虽然异人应该也懒得理这边啦
但也是有靠告人赚钱的异人唷(SINBO??)
○使用者 coollary 的建议:
比较想要有个统一昵称,吐得比较没负担!例如→鹅叔、菁哥很清楚指的是谁!
○使用者 vicorrina 的建议:
不要开放比较好,不然一旦有法律问题就没完没了的了...
○使用者 cesss 的建议:
不用真名也是来凸炒榜的乐趣之一
○使用者 ganlenin 的建议:
拜托~就是要用谐音才有笑点阿
○使用者 love5566fan 的建议:
如果被告,用假名也一样脱不了身,还不如开心的吐,自己有分寸
○使用者 potatofat 的建议:
开放好 不开放乡民都以为版主文字狱
等开放了被告了就自己负责吧
○使用者 MissYIH 的建议:
用真名的小心诽谤罪...
○使用者 psterry4 的建议:
我觉得开放真名并无不妥,反正影射大家也知道是谁
开放真名自己负责,是有种的表现
fucking演艺圈!!!
○使用者 melisma 的建议:
支持使用真名 爬文起来方便许多
○使用者 peeee 的建议:
虽然支持不用真名 不过也常常看不懂在吐谁
○使用者 evilsura 的建议:
其实法官才不会管你把名字改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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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票数 = 186 票